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工伤赔偿应找单位还是第三责任人

我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虽无大碍但要在家修养数日,我所在单位是四川南充公交公司告知我不能给我算工伤,不发工资,要向第三方责任人索赔误工费,如自愿放弃索赔,公司不发工资。没搞懂是啥意思

上班途中遭受交通事故伤害,应当报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定,本人不负主要责任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本人承担主要责任的,不能认定为工伤。
无论是双方工伤,都应当向第三人主张民事赔偿。认定为工伤的,在获得第三人民事赔偿之后,还可以获得工伤医疗之外的工伤保险待遇,即使第三方支付了误工费,单位也应当支付停工留薪期的工资福利待遇。如果不能认定为工伤,只能向第三方主张民事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法释〔2014〕9号
第八条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作出工伤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未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尚未获得民事赔偿,起诉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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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11-03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你现在遇到的情况属于工伤。所以
第一,单位应在1个月内进行工伤申请认定的申报,若不执行。你可于1个月后自行申请工伤认定。(要拿工伤赔偿的第一步是进行认定)
第二,期间工资必须照发给你。
第三,关于赔偿,你可同时领取工伤赔偿的同时,向第三方责任人索要款项。

注意,工伤得来的钱属于社会福利性质的补助。而第三方责任人赔给你的钱属于赔偿。他们是两码事,彼此是不冲突的。所以这两份你都应该索要。这是合法的。

希望能帮到你,谢谢。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4-11-03
您好。为你作如下解答:
1、上下班途中因交通事故受到伤害,且不负事故主要责任和全部责任的,属于工伤。单位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支付工伤待遇。工资应照发。
2、享受工伤待遇的同时,你还可以向肇事方要求赔偿医疗费等费用。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7-12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要看交警认定责任书内容是什么,如是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就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等,委托律师处理,本律师在四川,可以与本律师联系。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4-11-03
在上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视为工伤。不知你承担什么责任责任。如果是工伤,单位的说法错误,你有权享受工伤待遇。但同时你也可以向肇事司机要求赔偿你的损失。如需帮助,请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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