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办理遗失证明需要什么

如题所述

  一,需要带着当事人的户口本,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者办证中心都可以代办,当然也可以由遗失者本人提供户口本和户口所在地的户籍证明去当地的报社登报声明。
  二,如居民身份证丢失,可申请补领。申领人仍需提供居民户口簿,到辖区派出所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派出所有办证能力的,可以在派出所办理。没有办证条件的,持登记表到相对应分局进行办理。
  三,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6-09-10
不需要任何东西,因为不存在这种证明。
你物品遗失,派出所并不掌握。即使你因此曾报警求助,对你遗失之事依然不知晓。派出所没有责任和义务为不知道的事开具任何形式的证明。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