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地出租合同怎样毁约?

我(甲方)有一块场地出租给乙方使用,合同上签订《乙方不得私自将场地和场地上的不动产转让他人。乙方需转让他人,须经甲方同意另立合同。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场地和场地上的不动产业。甲方不退还租金也不承担乙方投资的损失。》乙方私自将场地转租给他人(第三人)使用。未与我商议。现在第三人要求直接与我签订合同,但乙方不肯销毁原合同。我该怎么办?这样销毁原合同?

合同规定是不许转让,而不是不许转租,如果你可以定义上将转让等同于转租的话,他就算违约。如果不能就等同就不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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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1-16
乙方已经违反合约,依照约定,该合同场地使用权已归甲方,甲方可以不理原合同,制定新合同。
第2个回答  2014-01-16
对方违约,通过诉讼先解除合同,再与第三人签约。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21-01-13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 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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