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运输,是以牟利为目的的车辆,出租公司是以拉载乘客,和货物来谋取利益的,非营运车辆是,专做自己用的车辆,不谋取利益。
营运客车是指根据交通运输行业标准《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JT/T 325-2013)中的定义,用于经营性旅客运输的汽车。按类型划分为乘用车和客车两类,乘用车符合《机动车辆及挂车分类》(GB/T 15089-2001)规定M1类(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座位数不超过九座的载客汽车)。
客车主要以符合《机动车辆及挂车分类》(GB/T 15089-2001)规定的M2类和M3类中的B级及Ⅲ级客车为适用对象。其中客车按车长(L)分为特大型(13.7m≥L>12 m)、大型(12m≥L>9m)、中型(9m≥L>6m)和小型(6m≥L>3.5m)四种。
特征
营运车辆作为道路运输的主要承担者,与社会生产、人民生活息息相关,其技术状况的优劣直接关系到交通安全、运输成本、运营效率、环境保护及服务质量。营运车辆与普通社会车辆,两者间存在明显差异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大型化特征
从事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的车辆多为大中型车辆,其外廓尺寸、整备质量、总质量、载客和载货质量远大于普通社会车辆。
2.运营强度特征
我国幅员辽阔,具有多种地理、地貌特征,车辆运营强度大、运行时间长,运行环境复杂。特别是在运营强度上,远高于普通社会车辆。单车平均年行驶里程远高于日本、德国等发达国家(50000~60000km/年),更高于普通社会车辆(10000~30000km/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