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问什么情况能评为二等残疾

广大的网友朋友:大家好。我是一个儿时便患有小儿麻痹症的残疾人,于2000年又患脑血栓,现在只有左手可正常活动其余三个肢体全部瘫痪,生活无法自理。前段时间残联到我家中慰问,这些同志非常好,对我很是关怀,并且告知我我现在的情况应该从新去医院评残疾等级(我之前的残疾证等级为三级),说我现在的状况应该为二级。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多次到医院进行鉴定却依然被鉴定为三级残疾。有好心的网友告诉我说可以到民心网找专家给我解答这个疑惑。由于我瘫痪在床多年,又与外界完全隔离,并且语言表述能力也已经出现障碍。只能让好心的网友帮我将我的状况写下发到民心网,希望得到相关部门或人士的解答解除我心中疑惑。到底我现在的状况应不应该被鉴定为二级残疾,如果应该的话为什么医院不给我鉴定呢?还是我鉴定的方向不对?我的住址是:锦州市古塔区敬业东里83-39。电话:15084129597。(因本人语言已经出现障碍,所以麻烦打电话给我的同志与我沟通时负有一定耐心,我着急表述时说不出来话。)

二级残疾
以下34种情况之一者可认定为二级工伤或职业病。
(1)重度智能减退;
(2)精神病性症状致使缺乏生活自理能力者;
(3)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2,或视野<=8%(半径<=5();
(4)双侧上颌骨完全性缺损;
(5)双侧下颌骨完全性缺损;
(6)一侧上颌骨及对侧下颌骨完全缺损,并伴有颜面软组织缺损30平方厘米。
(7)静止状态下或仅轻微活动即有呼吸困难;
(8)三肢瘫肌力3级或截瘫、偏瘫肌力2级;
(9)双侧前臂缺失或双手功能完全丧失;
(10)双下肢高位缺失;
(11)双下肢瘢痕畸形,功能完全丧失;
(12)双膝双踝僵直于非功能位;
(13)双膝以上缺失,不能装假肢;
(14)双膝、踝关节功能完全丧失;
(15)同侧上、下肢瘢痕畸形,功能完全丧失;
(16)四肢大关节(肩、髋、膝、肘)中四个以上关节功能完全丧失者;
(17)心功能不全三级;
(18)一侧全肺切除并胸改术,呼吸困难3级;
(19)肺功能重度损伤;
(20)呼吸困难4级或PaO24.1~8kPa或PaCO27.9~6kPa;
(21)尘肺Ⅲ期,伴肺功能中度损伤或呼吸困难3级;
(22)放射性肺炎后,两叶以上肺纤维化,伴肺功能中度损伤或呼吸困难3级;
(23)肝功除3/4,并有常规肝功能重度损害;
(24)肝外伤后发生门脉高压三联症或发生Budd-chiari综合症;
(25)慢性重度中毒性肝病; (26)胆道损伤致重度肚功能损害;
(27)全胰切除;
(28)全胰切除胰腺移植术后;
(29)急性白血病;
(30)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ⅠⅡ型);
(31)食管闭锁或切除后,摄食依赖胃造瘘者;
(32)小肠切除>3/4,未施行逆蠕动物吻合术;
(33)孤肾部分切除后,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
(34)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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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6-12
要有医院检查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