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去世后,房子还没过户到子女名下,子女是否只有居住权而没有买卖权

父母去世后,房子还没过户到子女名下,子女是否只有居住权而没有买卖权

父母去世后,房子还没过户到子女名下,子女是只有居住权而没有买卖权。
居住权的设定主要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
1、依合同而取得居住权。如承租人依租赁合同而取得对出租的房屋的居住权;
2、直接依法律的规定取得居住权。如未成年子女对其父母的房屋享有居住权;
3、依遗嘱等法律行为取得居住权。房屋所有权人可通过设立遗嘱的方式为他人设定居住权;
4、因取得时效的经过取得居住权。其他情况需要根据房子所有人的意愿来确定。
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
居住权作为用益物权具有特殊性,即居住权人对于权利客体即住宅只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不享有收益的权利,不能以此进行出租等营利活动。
居住权的特征包括:
1、严格遵循居住属性
居住权的设立目的是满足生活居住需要,因此无论是权利主体、权利客体还是权利内容,都紧密围绕着居住属性展开。居住权的权利主体只能是有生活居住需求的自然人,权利客体只能是用于生活居住用途的房屋,权利内容中的占有、使用该房屋也只能是为了满足居住需要,不可用作其他用途。
2、以无偿设立为原则
居住权与房屋租赁权不同,其本身的立法目的不是解决市场环境下的房屋供需问题,而是保障特定民事主体的基本居住利益,因而具有一定的福利属性。根据相关规定:“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由此可见,居住权的设立以无偿为原则。但从尊重意思自治的角度考虑,立法者也给当事人通过另行约定为居住权设置一定的对价保留了空间。
3、流转受到严格限制
居住权是为自然人的居住利益而设立的用益物权,而居住利益显然只能与特定身份的自然人相联系,不具有流转的必要和可能。且居住权的设立往往是基于当事人之间特定的人身或信赖关系,其在性质上也不适于流转。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 【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的转让、继承和设立居住权的住宅出租】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5-10-29
根据继承法,如果父母去世后房产归子女继承,在子女协商好的情况下合法继承者可以进行房屋买卖。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8-03-17
如果大家觉得缘分没了,也没有办法。在感情的世界里,要达到“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神话境界,中间还横亘着另一句名言:时间可以成全一切,也可以打败一切。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5-10-29
是的~过户后才能买卖~
第4个回答  2015-10-29
可以通过法律程序办理过户手续 可以到房管部门咨询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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