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撞了别的的车,对方主要责任。我次要责任。但是我开的车只有交强险和第三者。所以报的保险是对方全责。最后给了对方3000元。算是私了。发生事故时是在上班期间外出送货。 如果老板扣我的工资合法吗,如果老板要扣工资,我怎样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对方主要责任,我次要责任。由于没有全险,走的对方的保险。对方车修好要3万元。按责任比例来说次要的赔偿了交强险后还差3000元。
追答是这样啊。钱如果是你自己交的,老板就不该扣你的钱了。就算是老板交的,从道理上来说,老板也不该扣你的钱,毕竟是上班期间发生的事情。但是现在有多少通情达理的好老板呢。
追问老板同意才交的,3000元是货款。现在就是担心老板会扣我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