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办理居留签证
不同办理的居留签证时间不同,具体详情请您参考网站,如下是居留签证的申请条件,不会很麻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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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条件
在大陆投资的,在大陆企业事业单位任职或就业的,在大陆学校、科研单位就学、学习或接受培训的,在大陆从事教育、科研、文化、卫生、体育等交流活动的,在大陆购置房产的,与大陆居民结婚的台湾居民及其配偶、直系亲属,寄养在大陆亲属处不满18周岁的子女,在大陆居住又不符合在大陆定居条件的70周岁以上的台湾居民,拟在大陆居留1年以上可申请居留签注。此居留签注限内可多次入出境,分为1年、2年、3年、5年有效4年类。
申请人应亲自申请,但年满60周岁或身患疾病等原因不能亲自申请的,可书面委托他人代办申请,被委托人须提交委托书,交验本人的身份证件;未满18周岁或无行为能力的申请人,可由其监护人代办申请,监护人须交验本人的身份证;
在大陆投资、任职、就业、就学、学习、接受培训、从事交流活动的台湾居民首次申请,需由本人亲自申请,再次申请可由所在单位代办,代办单位应出具公函,并指定人员办理,代办人员须交验身份证件。
二、申请材料
1、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其资料页、有效签注页、最近一次入境验讫章页的复印件;
2、有效的出入台湾地区证件,如“台湾护照”原件及其资料页复印件;
3、申请报告(有单位的由单位出具,无单位的由个人书写,内容包括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事由、申请事项及期限等);
4、辖公安派出所或宾馆办理的《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
5、散居社会居民家中的提交留宿人的身份证、常住户籍证明或暂住证的原件和复印件,自购房的提交房产证明、租赁房屋的提交租赁合约的原件和复印件;
6、交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照1张;
7、相应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1)在大陆投资的,提交投资企业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副本、住址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在大陆企事业单位任职、就业的,提交与任职、就业部门签定的聘用合同和单位公函或者就业管理部门签发的就业证;
(3)在大陆学校、科研单位就学、学习或接受培训的,提交入学通知书或主管部门的证明;
(4)在大陆从事教育、科研、文化、卫生、体育等交流活动的,提交所在单位的证明;
(5)在大陆购置房产的,提交房产证或房管部门出具的房产证明;
(6)与大陆居民结婚的,提交结婚证;
(7)外国或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工作人员或家属中的台湾居民,提交驻华机构的照会和公函;
(8)寄养在大陆亲属处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在大陆居住又不符合定居条件的70周岁以上的台湾居民,提交由公安户政部门或派出所或对台部门出距的亲属关系证明。寄养未成年还应提交其父母书面寄养声明、父母身份证件复印件;
(9)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8、首次申请的,须提交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健康证明;
三、办证时限
材料递交齐全,5个工作日办结。紧急的申请在1个工作日内办结。
四、收费标准
1、1年以上3年以下居留签注200元。
2、3年以上5年以下居留签注300元。
参考资料:http://www.gogotaiwan.cn/Default.aspx?tabid=1074&YRNewsSpecialID=21&language=zh-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