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诸侯割据称雄的战国时期,“文字异形”。古代文字经历长期的演变发展,在全国各地有很大的分歧,而且这些千变万化的文字写法也没有一定的体系和结构规律。这就给政令的推行和各地的文化交流造成重重阻碍。到秦统一后,诏书至桂林一带一般人都不认识,可见统一文字已成为当务之急。于是,公元前221年秦始皇下令“书同文”,由丞相李斯和赵高、胡毋敬等人整理文字,以简化秦文“小篆”作为标准字体,用于公文法令,通行全国,废除了其它各种异体文字。如“马”这个字,原先的写法有很多种,统一后写为“马”。又由李斯、赵高等人编写了小篆字斗颁行全国,作为标准文字的范本供人学习。此外,秦始皇出巡所到之处都要立碑刻字以示天下,如泰山石刻。后来狱吏程逸又根据民间流行的字体,整理出更为简明易行的新书体---隶书,作为日用文字在全国范围推广。隶书的出现是我国文字由古体转为今体的重要里程碑。隶书就是今天通用楷书的前身。
先秦古字经过这次整理之后,字样结构得以定型,这对贯彻法令、传播文化起了重大作用。我国地广人多,各地方言迥异,后来历史上又多次出现分裂割据的局面,而文字的统一,成为维系中华民族历史发展进步的一条生动鲜明的脉络。长期以来,我国封建社会高度发展的经济和文化屹立在世界文明的前列,这与秦朝大一统的开创之功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
随着史学研究的不断深入,一些史学研究者对秦始皇统一文字的若干方面开始提出了有别于传统论点的新问题,归纳起来大致有以下三个要点:第一,小篆是否为李斯所作?第二,隶书是否出自程逸?第三,秦始皇统一文字是否是历史上的一大进步?
有人认为,从出土文物的情况来看,小篆的产生显然与李斯并无关系。比如本世纪初出土的秦景公年间(约前576—前536年)的“秦公簋”铭文;1953年长沙仰天湖出土的42根竹简;以及1973年在西安出土的“秦杜虎符”(约前340年)铭文,经文字学家鉴定,其书体均与后世的小篆相近,还有“吕不韦玉戈”铭文,是公元前243年之物,比后来秦始皇统一中国要早22年,字体也几乎与小篆一样。因此在一些史书或论著中说“李斯创小篆”,并不符合事实。
那么隶书是否如史书所说“狱吏程逸得罪拘禁狱中,专心十年,造成笔画更省略的文字,叫做隶书”的呢?1983年四川省青山川县境内的一个战国墓中发现的两件木犊,记载了公元前309年由秦武王命丞相甘茂等更修国律的条文,就是用隶书写的。这距秦始皇统一中国要早半个多世纪。因此,就是秦始皇统一中国后,狱吏程逸才造隶书,也是说不通的。
秦始皇统一文字是否是历史上的一大进步呢?有人认为也并非如此。秦始皇“书同文”措施是统一使用秦小篆,但是从实用的角度来看与小篆同样产生于秦统一前的隶书,远比小篆优越的多。隶书把小篆的圆形变为直线,把小篆的笔画,勾圆改为方折,又省繁就简,变连为断,变多点为一画,变多画为数点。笔画可以有粗细,部首可以有混用,就无疑都便于书写。隶书的出现可以说是历史上的一大进步。正因为如此,虽然秦始皇规定统一使用小篆,但比小篆简省易写的隶书却成为风行民间的通用文字。甚至连死人都乐于把它带进棺材。比如1975年发掘的湖北一座民间墓,据考证,墓主死于始皇30年,即(公元前217年),那时“书同文”的政策已实施4年之久,而墓中留存的简上文字却仍旧是隶书,无怪秦始皇在公元前213年再次下令“同文字”。这样看来秦始皇统一文字谈不上是历史上的一个进步,相反倒是历史上的一个倒退。
早期甲骨文、晚期甲骨文、大篆、金文、小篆、隶书
其实春秋战国时期各国的文字说到底还是从西周金文发展来的。
大致是这样:商人用甲骨文——周人沿用(就把周的叫大篆吧)——周初分封的各诸侯国同样用官方文字大篆——到了春秋战国由于各国分立有数百年字型有了一些变化——秦始皇统一全国后再稍稍整理重归统一
经常看考古节目的会发现,春秋前各个诸侯国出土的器具上的文字几乎一样,不管这两个国家隔多远。因为他们都是在用当时国家的法定统一的文字——西周大篆。只是由于东周朝廷的威信下降了,所以各国分立,久而久之原本一样的字型在各国发生了一些变化。但是各国文字的源头是一致的。秦始皇只不过是将文字重新规范而已。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