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公司实习过一段时间,没有签定就业协议,但在我实习几天后公司拿出一份合同(公司自己打印的),内容大概是:本人在公司接受的培训内容。。。。如果以后离职了不能到其他公司从事该行业的工作,及与本公司竞争。 我当时问是不是我以后离职了就要改行了,人事部说我现在还不是公司的正式员工,不满足离职这个条件,签了也没有关系。 由于本人学生经验尚浅,但很确定以后不会在这个公司上班,离职的条件永远都不成立,就签了这个合同。本人现在在找工作,请问这个合同有效吗?公司这样是不是合法?以后遇到了是不是可以拒绝签这样的合同?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