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应该如何聪明地辞职?请懂法律的朋友帮帮我!

我现在在一家橡胶制品厂做普通生产工,厂里现在天天要加班,每天都超过3小时,周六也要上11.5小时班,没有强逼,但也没有问过我们,申请加班是部门文员申请的部门主管签字,没有我们的签字.平时加班算1.5倍,周六.日2倍.我们的基本工资也没有到政府规定的高,现政府规定的是780,我们现在才470不到,加上加班费才比基本工资高.没买社保,但以前厂里要我们签过一张<<自愿不参保声明>>.还有,厂里每月发了工资都会拿一张封钉好的工资单要我们签名,估计是假工资单,拿来做证据用的,以前的我都签过了,现在才后悔.请问:部门文员写的加班申请算我们自愿加班的吗?如果算,企业违反了劳动法了吗?我要怎么样辞职才能获得经济补偿并把以前的工资和加班费追回(因为以前的工资不到政府的基本工资)另外我已经在这个厂干了三年多了,以前的工资和加班费还能追回吗?

可以肯定的告诉你,用人单位是违法的。具体你可以和当地劳动保障部门联系,首先收集证据,证明你的工资和劳动时间等,或者组织多点同事一起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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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3-12
可以,只要你有证据证明自己加班的事实就可以拿到加班费。
第2个回答  2009-03-13
<<自愿不参保声明>>这个明显不合法,但加班费因为你签了假工资单,有可能无法追回,另外,如果你没有明确的证据,加班费最多能要回两年的,这是一般法院的规定

你所在的企业管理措施还很到位,虽然违法,但你基本没有特别有利的证据,所以,是否能以企业违法辞职并拿到补偿不好说。主要现在是金融危机,政府怕企业倒闭,所以,对企业较宽容,但各地略有不同。

你可以尝试把你的情况跟当地劳动仲裁机构进行咨询,看看当地政府的态度。也可打当地的12333劳动咨询热线进行咨询。
第3个回答  2009-03-13
麻烦了,现在很多单位都这么干的,敢这么干,上面肯定有人,要是你的工资不是很多就赶快走吧,离开那里趁年轻再找别的工作。要追回你要花很多时间的还有不一定有收获,因为相关部门会因为上面有关照不加干涉或者速度很慢,反正政府就是这样的,幺么老百姓打死不告状啊。
第4个回答  2009-03-13
1、“我应该如何聪明地辞职?”:辞职之前,应先想办法拿到你需要的证据,比如:你在厂里工作的证据(各种登记表、工资表、上岗证等)、你们加班和加班时长的证据(部门文员写的加班申请)、工资单等(工资单厂方不会轻易给你们,想办法自己拿到手,然后复印或是到公证处公证)。

2、拿到需要的证据后:立即走人。因为:厂方不给你交社保,你可以不经提前30天就走人,而且不负不通知辞职的法律责任。

3、离厂后到厂方所在地劳动仲裁委提起劳动仲裁,请求:
(1)为你补交社保。
(2)将工资补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加班费不能算到工资里。
(3)补齐拖欠的加班费。
(4)索要经济补偿金:工作满一个补偿一个月份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半年的补偿半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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