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物价局回复 :
电子函件收悉。现就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镇政府批准,长安镇将长青街等6条道路规划为临时占道停车位,
并委托东莞市长安长盛停车服务有限公司实行停车收费管理。
根据《东莞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市政府令第104号)和我局《关于公布东莞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东价[2002]92号)的有关规定,经我局批准,
长安镇长青街、长中路、中兴南街、莲峰路、长盛东路、
长青街西真功夫餐厅至长安明珠广场后门路段6条道路从2009年9月1日起,
对上述路段的机动车实行分时段停车服务收费。具体标准为:
15分钟内(含15分钟,下同)免费;1小时内每辆次(下同)3元;2小时内8元;
3小时内15元,3小时以上最高收费25元。收费时间为早上8时至晚上22时。
请您对照所缴的停车服务费收费标准,如有发现不合理收费的,
请保留有关票据等资料并拨打我局物价检查所投诉电话“12358”,以便查处。
此复
由东莞市物价局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