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的工作基本上都要加班2至3个小时,这已经是常态了,有时候干工加班到深夜,真的很累,不想这样继续下去了,是和老板提加班费的事情,还是表达自己不想加班的想法?
法律措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同时,也规定公司可以让员工调休。
如果加班费没有,调休也没有,员工有权利申请劳动仲裁,在申请劳动仲裁前,请收集好相关证据,如上下班打卡记录、加班打卡记录,加班申请获批记录等。
实践经验:如果身处于加班文化的公司,工资待遇如你所愿,正值青年的你可以可以考虑接受这种文化,比如华为;要么转身离开。
如果只是因为近期的某项目临时加班,平时都能正常上下班,建议把这个项目作为能力提升的磨刀石。
如果是每天的工作基本上都要加班2至3个小时,这已经是常态了,有时候干工加班到深夜,是你一个人这么加班,还是部门全都是的?如果是你一个人,问题在你身上;如果是一个部门都有加班情况,只是时间长短不一样,那基本上可以确定为加班文化了,向一个加班文化的公司要加班费,基本上不现实,除非你现在很重要,老板可能会“缓一时之急”给你加薪或者根据员工条例,表扬你兢兢业业,给你一个象征性的奖励。如果整个部门都不加班,就你一个人加班,很有可能是分工问题,有两种可能性,一种是:如果是在正规大公司里面,如果你熬出来了,你可能离晋升不远了,毕竟老板喜欢乐于奉献的人,但同时你可能会成为其他人中的“另类”;如果你只是在很小的私人老板那里,你可能得到的不太多,性价比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