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角度讲,是不可以的,只要租客跟中介签的合同合理合法,合规是得,是应该得到法律的承认和保护的,那么即便是中介跑路了,房东也没有权利赶走租客。
事实上是房东与中介有合同类的法律协议,中介与租客有租房合同,如果中介跑路,那房东和租客都是受害者,不能直接以房东的身份赶走租客。
现实生活中普遍现象是房东委托的中介跑路了,房东第一反应肯定就是赶走租客,从而来及时止损,但是这个行为已经触犯了这个法律法规,严格说,租客是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的。但是,实际情况呢,还是房东会以委婉的方式赶走租客。
作为租客,即使是懂法这种情况下,他也是不愿再继续租下去,可能会选择停止租这个房子,因为虽然是受法律保护的,但是毕竟房子还是房东说了算,这是大部分人的脑子里的这种普遍想法。
这种情况从利益角度上讲,应该是房东吃亏的,他把房子租了出去,但是他没有收到应得的报酬,但是呢,实际上吃亏的总是租客,因为什么?因为他们利用法律来为自己据理力争,他们会考虑到维权的道路会比较阻力比较大,就是抱一种抱着吃哑巴亏的心态,但是损失的还是自己,这种损失是无法弥补的。
所以说,租客在签订租赁合同的时候,还是要关注合同的这个权责界定,采取相应措施,要尽可能的和中介签订合同的时候避免漏洞,尤其是房产权相关的资料,房东委托授权资料,这些都是后期如果出现问题的时候维权必不可少的关键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