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里面是临时合同工,现在是事业编制,现在社保局不认可该怎么办呢?
这个问题是很有趣的,建议你还是不要找,因为没有必要。你为什么这么说,看完你就会明白。
首先,档案是暂时的,你为什么说你是一个商业机构,在机构,是否正式员工,严格意义上,该文件说。如果文件体现了临时工,这是暂时的,也解释了那天是一个临时的身份进入工作,它不能被改变。
第二,你认为通过什么形式你准备吗?这是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如果老的民间机构的临时工人,优秀有积极的,这是可以理解的。但目前的机构人员,招聘是禁止的,如果你通过正式考试后取得人社局备案,编委会广播准备你,为什么不承认。
最后,临时工制度和员工工资福利,有很大的区别。但是他们的工资和福利,以及正式的员工,是一个正式的员工。这样的理解是错误的。因为在几个机构,临时工之间有一种人员的正式员工,这个身份叫工人获得同工同酬。
身份是没有编制属于临时的序列,但也享受员工的福利的好处。这些人通常出现在提高事业单位,提高事业单位,毕竟,财务自由,单位愿意分发工资如何,只要你为这种单位创造高价值,可以用正式员工享受同等的待遇。甚至没有编译,干领导的部门,也是很有可能的。
所以,具体是不事业编制,主要看你进入正式员工通道,而不是治疗的决定或其他方式。至于人社局不承认,自然有他的真理,如果是通过正式的渠道,建立,人社局必须有记录,这是最基本的流程。
如果题主真是事业单位编制人员,那么题主就应该去编办、人社、财政部门的档案室查询自已的相关档案,如果能够查到相关档案,那么也就可以证明自已的事业编身份了。你觉得什么,欢迎交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