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公务员,公积金也正常缴纳了很多年,这次贷款买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突然要求我向一个所谓的担保公司缴纳担保金,请问这合理么?请相关人士给予解答,谢绝长篇转载,请针对我个人的情况给予解答,谢谢了注明:一手房(开发商是外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人告诉我,外地开发商的话要办理担保,如果发生产权人意外或者其他不能还贷情况,会有担保公司承担,但问题是对方不说明如果发生产权人意外或不能还贷,此房的权属是属于产权人继承人继承还是由担保公司来处理。所以让人感觉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