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的历史沿革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5-18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系1994 年1 月28 日经四川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以川体改(94)263 号文批复同意,由四川省宏达联合化工总厂(后更名为什邡宏达发展有限公司)、四川省工商新技术开发公司、四川化工总厂(后更名为川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什邡县电力公司(后更名为什邡明珠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什邡县地方电力开发公司(后更名为什邡市地方电力开发公司)等五家企业共同发起,并向北海兴垦房地产开发公司、四川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成都宏昌化工建材商贸公司、绵阳市益多园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什邡县银兴实业总公司、中国银行什邡支行劳动服务公司、广汉市平原实业发展有限总公司、什邡县双盛建筑材料厂(后更名为什邡市双盛建筑材料厂)等八家企业和内部职工定向募集股份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成立于1994 年6 月30 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5106001800132,总股本为人民币5000 万股,其中:发起人股2084.12 万股,占总股本的41.68%;定向募集法人股2790.88 万股,占总股本的55.82%;内部职工股125 万股,占总股本的2.50%。
1997 年11 月27 日,本公司的部分股东转让其股权,转让后本公司的法人股股东由原来的13 家减少到7 家。 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并于1998 年2 月28 日经德阳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以德经改发[1998]22 号《德阳市体改委关于对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报告的批复》同意本公司以1997 年末总股本5000 万股为基数,按10:6 的比例向全体股东派送红股3000 万股。送股后本公司总股本为8000 万股。 1999 年3 月,什邡市双盛建筑材料厂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转让给成都宏昌化工建材商贸公司,转让后本公司的法人股股东由原来的7 家减少到6 家。 2001 年11 月7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发行字[2001]95 号文批复同意本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5,000 万股。该股票于2001 年12 月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通过网上累计投标询价的方式发行,并于2001 年12 月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本公司于2001 年12 月29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02 年6 月,本公司发起人股东川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92 万股股份转让予什邡宏达发展有限公司,转让后本公司的法人股股东由原来的6 家减少到5 家。 经本公司股东会决议,2004 年5 月本公司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按总股本13,000万股每10 股转增6 股,转增后本公司总股本为20,800 万股。 经本公司股东会决议,2004 年12 月本公司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按总股本20,800 万股每10 股转增10 股,转增后本公司总股本为41,600 万股。 2005 年12 月12 日,本公司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2005 年12 月27 日,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完成。本公司正式实施上述股权分置改革前,什邡宏达发展有限公司受让成都宏昌化工建材商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全部股权,转让后本公司的法人股股东由原来的5 家减少到4 家。 2007 年8 月16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发行字[2007]230 号文批准,同意本公司在核准后6 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人民币普通股100,000,000 股,每股面值1.00 元。2007 年9 月10 日,本公司实际收到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什邡宏达发展有限公司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000.00 元,增发后本公司总股本为51,600 万股。 新增注册资本情况业经天健华证中洲(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天健华证中洲验(2007)GF 字第030005 号验资报告验证。本公司于2007 年9 月21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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