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外非政府组织的分类
1)、美国的分类
在美国对非政府组织的类型划分中,以约翰-霍布金斯大学非营利机构比较研究中心的划分较有代表性。该研究中心遵循着以下原则设计了一个分类体系:一是尽量与各国非政府组织的实际情况相结合,二是尽量靠近联合国国际标准产业分类体系(ISIC)。该分类体系把非政府组织划分为12个大类、24个小类,包括:(1)文化与休闲:文化与艺术;休闲;服务性俱乐部。(2)教育与科学研究:中小学教育;高等教育;其他教育;研究。(3)卫生:医院与康复;诊断;精神卫生与危机防范;其他保健服务。(4)社会服务:社会服务;紧急情况救助;社会救济。(5)环境:环境保护;动物保护。(6)发展与住房:经济、社会、社区发展;住房;就业与职业培训。(7)法律、推进与政治:民权与推进组织;治安与法律服务;政治组织。(8)慈善中介与志愿行为鼓动。(9)国际性活动。(10)宗教活动和组织。(11)商会、专业协会、工会。(12)其他。
2)、日本的分类
日本对非政府组织的分类有着自己的特色。首先,如同美国对三大部门的划分一样,日本也将所有的社会组织划分为三大类别:公共组织;非营利组织;营利组织。对于非营利组织,又从不同的角度对其进行类型划分。按组织目的,将非营利组织分为三类:①社会性非营利组织。包括协会、合作社型组织;福利型组织;教育、研究、文化组织;②居民志趣一致的非营利组织。包括住民型组织(街道委员会、老人俱乐部等);志趣一致型组织(同窗会、文化沙龙等)。③产业后援性非营利组织。包括经济团体型组织;产业后援外围团体型组织;官民混合产业组织。
(二)我国非政府组织的分类
1)、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是我国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一类社会组织,是一种有别于党政群机关及企业,受国家管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多以服务的方式进行专业性生产劳动,创造出精神和物质产品服务于社会,在追求社会效益的同时也谋求合法的经济效益,所需经费靠财政全额拨款或差额拨款或自行解决的实体单位。
2)、社区管理型组织
社区管理型组织是随着我国改革的深化和政府职能的转变而发展起来的一种非政府组织。社区管理型组织坚持社区服务社会化的原则,在职能上承担了政府转移出来的部分职能;在性质上具有明显的社会性、福利性和保障性的特征.
3)、社会团体
社会团体是指人们为着一定的目的,通过结社成立的各种社会组织的总称。社会团体是社会进步尤其是社会生活民主化的产物,在社会系统中的诸多社团组织中,因阶级属性、阶层利益、行为倾向、社会职能、成员成分以及职业分工和年龄构成等方面的差别,决定了社团类型的多样性。从其履行社会职能的角度,可将我国目前的社会团体大致划分为三种类型:①政治性团体。②经济性团体。③文化性团体。
4)、民办非企业单位
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由民间主办的、不以营利为目的、旨在推进社会公益事业的组织机构。这种机构由于是由民间主办的,少有或没有政府的财政支持,为了维持自身的运转,它们在开展活动时必需向服务对象收取一定的费用,但其收入余额不能在组织成员与理事会之间进行分配,这种有偿服务与企业所追求的利润最大化是有着本质区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