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伤赔偿的问题

如题所述

发生工伤的,按以下三步走;
第一步: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应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依法申请的,工伤职工个人或者近亲属依法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是工伤理赔(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先决条件。
第二步:治疗终结或者伤情稳定后,申请工伤鉴定。工伤鉴定结果是工伤理赔的基础条件。
第三步:依法主张工伤保险待遇(理赔),这就需学习运用《工伤保险条例》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应规定了(需要学习法律法规),根据工伤鉴定结果和法律规定的范围、项目、计算方式及程序请求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待遇是法定待遇,只要认定为工伤,其权益就能得到保障。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或者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可以申请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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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9-04
如果单位在社保部门参加了职工保险,

9个月本人工资加上,
和一次性
(以工伤发生所在地标准执行),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
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
支付
,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
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
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
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
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

和一次性
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
,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
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
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
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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