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农用地如何转用宅基地

如题所述

我国开国以来为了工农阶级做出过许多惊天动地的变革, 而其中土地改革就是其中最引人瞩目的一种, 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农村土地使用也开始出现各种各样的类型, 在有的情况下就会要求农民将自己的土地转为宅基地,那么农村农用地如何转用宅基地?
农村农用地怎么转用宅基地
      将农用地转成宅基地的手续如下:
      1.提出建房申请。

      农村村民每年一次性向所属村民委员会提出建房申请,经村民会议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会议讨论同意,由村民委员会在村内将申请建房村民的现居住情况及申请建房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
      2.审核建房申请。
      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将申请建房村民的现居住情况及公示情况、农村村民建房协议送镇、街国土资源管理所审查后,报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
      3.确定年度村民住宅用地范围。
      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按照“一户一宅”的原则审核村提出的建房申请,并核定建房申请人名单送区(县级市)规划、国土房管部门备案。
      4.用地预审。
      使用新增建设用地的,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持规划部门核定的用地红线、界址坐标向区(县级市)国土房管部门申请用地预审,由区(县级市)国土房管部门出具预审意见。
      5.用地报批。
      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本村集体建设用地建设村民住宅的,由市(县级市)国土房管部门报当地人民政府批准。
      6.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持用地批复意见向规划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
      7.申领建设用地批准书。
      8.办理权属登记。
相关法律知识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农村村民的宅基地申请经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应当自收到批准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由县(市)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由于住宅转让、继承等原因造成集体土地使用权变更的,当事人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由县(市)人民政府换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实际上可以看到,农村农用地转后宅基地的整个手续过程还是比较复杂的并不像其他手续一样,只要有私人提交相应材料就可以进行办理, 还需要涉及到他人以及村委会的同意毕竟这可能干涉到他人的利益,如果难以处理的建议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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