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是一种违反法律的行为,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那么,谁来制裁这样的无良老板呢?劳动纠纷对应的单位是仲裁机构、劳动监察大队、法院。一般来说,如果我们遇到经济类纠纷,最常去的单位便是仲裁机构。
因为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在本法条中,“政府有关部门”其实指的就是劳动监察大队,如果在投诉到劳动监察大队后,单位仍旧不支付报酬,那么这种行为就不单单是违法了,已经涉嫌犯罪。而警察的职责之一就是打击一切违法犯罪行为,所以这种情况正好与公安机关的职责相吻合。
另外,第二条救济模式中,如果单位不履行法院的判决,拒绝支付报酬,同样可以找公安机关,不过这时他们涉嫌的是另一种罪名,《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员工被克扣了工资,可以找警察,但没必要一开始就找。在向公安机关寻求帮助之前,有很多其它的救济途径,不仅比公安机关处理问题快速、简便,而且也不浪费公务执行力。如果可以用简单的方法解决问题,肯定比繁杂的过程更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