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学习。
当日8时许,交警在南新道吉祥路口执勤时,看到一辆在辅道由东向西行驶的二轮摩托车,驾驶技术明显有些生疏,并且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执勤民警上前进行了检查,民警要求该名驾驶员出示驾驶证时,该名驾驶员说:“驾驶证没有随身携带。”
随后民警利用移动警务通人脸识别系统,对该名驾驶员进行了检查,发现该名驾驶员所持有的驾驶证准驾车型为C1,而驾驶二轮摩托车应持有准驾车型为D或E的驾驶证,该名驾驶员准驾车型不符。民警依法将车辆进行了暂扣。
相关法律法规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因该名驾驶员实施了持准驾第二类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第三类机动车中不得驾驶的机动车型的违法行为,民警对其做出罚款500元,记12分的处罚,又因这名驾驶员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民警对这名驾驶员作出了罚款200元,记12分的处罚。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c1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