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在申请移民的时候,能否修改为英文名申请?不用中文拼音,中文名不变?
比如:张三在申请移民的时候填写资料本应该写San Zhang,能否改成Tom Green之类的,这样做是否还要去公安机关办理什么相关证件???
注意:是提交移民申请表的时候
因为听说用拼音移民过去的人如果要改名必须要在加拿大住满一年,而且还要这样那样的机关去修改,这样太麻烦了,我想在申请的时候就直接用国外名字,有什么方法吗?
还有个问题,就是交表问题,是4张表(不含中介表)直接提交到移民局文件内的地址吗?那个地址是加拿大的,但是我听说有投北京和香港之分,我有点晕了,难道有3个地址吗?如果要投香港应该直接投4张表和档案到香港还是说4张表投到移民局文件的地址,等需要补料再投香港?这样不是分开两个地方投了吗??不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