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就中国古代没辩证法下的哲学

如题所述

一、普遍联系的观点
1.中国传统哲学是注重辩证思维的哲学。运动变化、全面联系的观点,系统或整体的观念,已成为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2.在中国传统哲学中,联系的观念、整体的观念是占主导地位的。中国早就有伏羲画八卦的传说,即伏羲创造了象征天、地、雷、风、水、火、山、泽等现象的“八卦”。八卦的核心概念是阴阳,阴阳分别代替了宇宙问两种相依且相反的事物、性质、状态、功能、作用和力量。
3.中国传统哲学的阴阳整合、万物一体思想的特点,在于天、地、人三者同处于一个“生生不息”的变化流之中。老子指出“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城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易经》中说:“立天之乎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说卦》《中庸》强调:“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董仲舒认为:“天地人,万物之本也。天生之,地养之,人成之……三者相为手足,合为成体,不可一无也。”(反映了联系的观点)
4.中国古代哲人创造了“五行”观念。认为水、木、金、火、土“五行”相生相克形成了世界的万物。万物正是在阴阳的分合与五行的相生相克的有序关联中不断发展的。八卦与“五行”成为中国人用来说明世界及其演化的一种整体性的观念。老子认为,整个世界的演化是“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世界上的“多”由“一”演化而来,因而“一”与“多”是内在统一的,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中国古代哲人总是用整体的观念来看待天、地、人以及天下万物,把天、地、人看成是不同的系统,并肯定各个系统之间相互依存、相互感应,构成一个有机整体。所有这些思想,说明系统的观念在中国古代文化中就产生了。
二、变化、发展的思想
《周易》的“易”就有变化、变易的思想;孔子的“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王夫之提出的“静即含动,动不舍静”、“静者静动”,非不动也”等等。庄子强调“万物皆化”。王充、柳宗元提出元气自生自化、自己运动的思想。
三、量变、质变的思想
老子说:“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垒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荀子说:“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这既表达了事物的对立统一,又说明了量变必然引起质变的思想。“图难于其易,为大于其细,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善不积不足以成名,恶不积不足以灭身”、“过犹不及”等。
四、矛盾的思想
中国哲学家早就认为,“一阴一阳谓之道”、“万物莫不有对”、“物生有两”。老子在《道德经》中提出了关于有无、阴阳、大小、静躁、正反、生死、存亡、兴废、美丑、善恶、攻守、治乱、古今等一系列相反相成的概念。在后来的发展中,中国哲学对矛盾的认识达到了很高的水平。王安石提出万物“皆个有偶”“偶中又有偶”。朱熹则认为万物“无独必有对”、“万物皆有两端”。“反者道之动”、“相反相成”、“一物两体”、“阴阳大化”、“一分为二”、“合二为一”等等,都是中国传统哲学对矛盾观念极其深刻的表述。
中国哲学对于对立统一的矛盾关系的认识,在春秋时期就已具雏形。春秋时期就有人提出“物生有两”的观点并作了阐述。这一观点在《老子》中得到了继承和发展。《老子》认为,“有两”的思维方法是人们分析事物的出发点。他说:“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故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这就是说,任何事物都存在矛盾,存在对立面。对立面既相互排斥,又相互依赖,相互吸引。《老子》还提出了对立面相互转化的思想,“反者道之动”和“祸兮,福之所依;福兮,祸之所伏”。“道”是老子哲学的宇宙本原,本原必须向外转化,道必须有物,无必然生有。道之运动就体现在向对立面的转化中。“曲则全,枉则直,洼则盈,蔽则新,少则得,多则惑”,注重从对立面把握事物,是老子辩证思维的显著特点。
老子说:“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就包含了矛盾无处不在以及万事万物都是对立面相互依存的朴素辩证法思想。韩非子第一次明确提出了“矛盾”这一概念并强调了矛盾的斗争性。他指出:“上古竞于道德,中世逐于智谋,当今争于气力。”同时,他也肯定了矛盾的同一性。他说:“理想夺予,威德是也。”意思是理有相夺与相予两个方面,相夺是威力的表现,相予是施德的表现。相夺相予,两者相反相成。汉代哲学家杨雄提出了事物对立而相互渗透、相互转化的思想。他指出:“阳不极则阴不萌,阴不极则阳不芽。寒极生热,热极生寒。”宋代哲学家陈颐则进一步明确提出了“物极必反”的命题。他说:“物理极而必反,故泰极则否,否极则泰。”王夫之则提出了“分一为二”与“合二为一”的命题。对矛盾双方的对立统一关系作出了明确的表述。
五、否定之否定的思想
老子说:“物壮则老”。管子说:“至则反,盛则衰”。中国传统哲学家主张革故鼎新,强调“日新”,《周易》说:“革,去故也。鼎,取新也。”王夫之强调:“日新之化”,反对“守其故物而不能日新”。
六、辩证法思想
(一)先秦时期老子的辩证法思想
1.提出了相反的事物相互依存的辩证关系,指出:事物都是“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指出了矛盾的双方相互转化是一种普遍现象:“曲则全,枉则直,洼则盈,蔽则新,少则得,多则惑,弱之胜强,柔之胜刚,祸兮,福之所伏。”
(二)《易经》中的辩证法思想
1.“一阴一阳谓之道”是说矛盾双方的对立统一。
2.“刚柔相推而生变化”,指矛盾双方的对立统一是变化的原因。
3.“在天现象,在地形成,变化见矣”,是说天地之间的万事万物,都表现出无穷的变化。
(三)韩非的辩证法思想
他提出“物必有盛衰,完事必有弛张”,“智有所不能立,力有所不能举,疆(强)有所不能胜”,“无难之法,无害之功,天下无有也”。这些观点是说矛盾是普遍的,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相对的,绝对完善的事物和全知全能的人是不存在的,不能求全则备。
(四)宋代张载的辩证法思想
1.提出了“一物两体”的矛盾的观点。
2.认为:“两不立,则一不可见;一不可见,则两之用息。”这就是说,如果没有对立的两面,就不会有统一,而没有了统一,就没有对立的双方,事物就不能发展变化。
3.进一步肯定了事物发展变化的关键就在于它内部存在的对立面。
(五)程灏(hao)、程颐(yi)的辩证法思想 ,
二程明确肯定,“天地万物之理,无独必有对”,“万物莫不有对,一阴一阳,一善一恶。”是说万事万物都是对立面的统一,矛盾是普遍存在的。
(六)朱熹的辩证思想
进一步发展了二程的辩证法思想,他不仅认为“物皆有对”,而且明确指出“独中有对”。这就不仅说明了事物之间的矛盾关系,而且涉及了事物内部矛盾,这就大大深化了辩证法的矛盾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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