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假日是哪几天?

如题所述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10-01
  定假日就是指法律明文规定必须给社会工作者以休息假日的统一节日,比如说国庆节七天假是法定假日,任何公司,单位,私营企业等等不得强迫性要求员公上班,必须放假,当然若要上班的话就得算是加班,一天加班费是以其日工资的三倍计算。
  在这点上大型的企事业单位做得蛮足的,但生活在比较底层的人就没这么好了,比如餐饮业吧,那些小餐馆,小吃店,PUB之类的才不管什么法定不法定假日的,一切正常上班,能够放个一天假就算是老板有良心了。
  国家法律对法定假日的规定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附: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全文: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1949年12月23日政务院发布根据1999年9月18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07年12月1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第一条 为统一全国年节及纪念日的假期,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第三条 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
  (一)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
  (二)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
  (三)儿童节(6月1日),不满14周岁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
  (四)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
  第四条 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由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该民族习惯,规定放假日期。
  第五条 二七纪念日、五卅纪念日、七七抗战纪念日、九三抗战胜利纪念日、九一八纪念日、教师节、护士节、记者节、植树节等其他节日、纪念日,均不放假。
  第六条 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
  第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08年国家法定假日放假一览
  一、元旦:2007年12月30日—2008年1月1日放假,共3天。其中,1月1日(星期二)为法定节假日,12月30日(星期日)为公休日,12月29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12月31日(星期一),12月29日(星期六)上班。
  二、春节:2月6日—12日(农历除夕至正月初六)放假,共7天。其中,2月6日(除夕)、2月7日(春节)、2月8日(正月初二)为法定节假日,2月9日(星期六)、2月10日(星期日)照常公休,2月2日(星期六)、2月3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2月11日(星期一)、2月12日(星期二),2月2日(星期六)、2月3日(星期日)上班。
  三、清明节:4月4日—6日放假,共3天。其中,4月4日(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4月5日(星期六)、4月6日(星期日)照常公休。
  四、“五一”国际劳动节:5月1日—3日放假,共3天。其中,5月1日为法定节假日,5月3日(星期六)为公休日,5月4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5月2日(星期五),5月4日(星期日)上班。
  五、端午节:6月7日—9日放假,共3天。其中,6月7日(星期六)照常公休,6月8日(农历五月初五,端午节)为法定节假日,6月8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6月9日(星期一)。
  六、中秋节:9月13日—1......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6-06-11
国庆节的法定假日是3天,即10月1日、2日、3日。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典礼,即开国盛典,在北京天安门广场隆重举行。

1949年12月2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决议指出:“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兹宣告:自1950年起,即以每年的10月1日,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告成立的伟大日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日。”这就是把“10月1日”确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日”,即“国庆日”的来历。

从1950年起,每年的10月1日成为了中国各族人民隆重欢庆的节日。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第二条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第3个回答  2016-06-10
国庆法定节假日是3天。期间有周六和周日的调休等原因,延长至7天。10月1日至10月7日放假,共7天。
举例说明: 2016年国庆节放假7天,即10月1日至10月7日。10月8号(星期六),10月9号(星期天)正常上班。其中,10月1日(星期六)、10月2日(星期日)、10月3日(星期一)为国庆节法定节假日。

相关延伸:
法定节假日是指根据各国、各民族的风俗习惯或纪念要求,由国家法律统一规定的用以进行庆祝及度假的休息时间。法定节假日制度是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制度的重要反映,涉及经济社会的多个方面,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法定节假日的休假安排,为居民出行、购物和休闲提供了时间上的便利,为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做出了积极贡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法定假日,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须在正常支付员工工资的基础上,按不低于员工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

国庆节:
1949年10月1日,是新中国成立的纪念日。这里应该说明一点,在许多人的印象中,1949年的10月l日在北京天安门广场举行了有数十万军民参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大典。
其实,人们头脑中的这一印象并不准确。因为,1949年10月1日在天安门广场举行的典礼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盛典,而不是开国大典。
实际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开国”,也就是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早在当年10月1日之前一个星期就已经宣布过了。当时也不叫“开国大典”,而是称作“开国盛典”。时间是1949年9月21日。
这一天,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主任毛泽东在政协第一届会议上所致的开幕词中就已经宣告了新中国的诞生。

国庆节是一个举国同庆的节日,国庆节是一个国家层次的纪念性节日,是一个全民性的节日节日,便承载了反映这个国家、民族的凝聚力的功能。国庆节是一个小长假,这个欢乐的节日。
第4个回答  2016-01-29
法定节假日是指根据各国、各民族的风俗习惯或纪念要求,由国家法律统一规定的用以进行庆祝及度假的休息时间。法定节假日制度是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制度的重要反映,涉及经济社会的多个方面,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法定节假日的休假安排,为居民出行、购物和休闲提供了时间上的便利,为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做出了积极贡献。

历史
2007年法定节假日调整方案
2007年法定节假日调整方案
1995年5月,中国开始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
1999年9月18日,中国国务院发布《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决定增加公众法定休假日。春节、“五一”和“十一”法定休假3天,再加上调整的前后两个双休日,就形成了每年3个连续7天的长假,使中国人每年的法定休息日达到了114天。而每个长假掀起的旅游消费热也逐渐成为我国经济生活的新亮点,被人们称为黄金周。 2004 年,国家旅游局表示,短期内不改变黄金周长假制度。
2004 年2月27日,中国人民大学校长建议增加传统节日为法定假日,取消黄金周,强化春节长假。
2005年6月,中央部门发布文件详细说明增设除夕、元宵、清明、端午和中秋节的重要性。
2007年1月22日,国家发改委到人民大学听取增加中国传统节日为法定假日的意见。
2007年2月,调整国家法定节假日,进入征求意见阶段,法定节假日调整呼之欲出,新华社发表长文深度分析黄金周调整的政策背景。
2007年11月9日,国家法定节假日调整研究小组的方案在人民网、新华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以及新浪、搜狐等网站上予以公布,开展民意调查。调整的主要内容包括:
1、国家法定节假日总天数增加1天,即由10天增加到11天。
2、对国家法定节假日时间安排进行调整:元旦放假1天不变;春节放假3天不变,但放假起始时间由农历年正月初一调整为除夕;“五一”国际劳动节由3天调整为1天,减少2天;“十一”国庆节放假3天不变;清明、端午、中秋增设为国家法定节假日,各放假1天(农历节日如遇闰月,以第一个月为休假日)。
3、允许周末上移下错,与法定节假日形成连休。
2007年国家法定节假日制度调整方案体现了以下原则:一是法定休假日天数要与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相适应;二是法定节假日安排要有利于弘扬和传承民族传统文化;三是节假日制度安排要尽量减少对经济社会运行影响和冲击;四是休假制度安排要体现社会公平,让全体公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五是法定节假日调整和带薪休假制度安排要充分考虑到国民旅游需求。
2013年11月27日全国假日办今日在人民网等网站公布三套法定节假日调休安排方案,并再次公开征求意见。在这三套方案中,并没有一些网友期待恢复的“五一”劳动节7天长假。
2013年12月国务院决定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作如下修改:将第二条第二项修改为:“(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本决定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种类
各国对法定节假日的规定不太一样。
第一类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二条中规定(一)元旦,放假1天(每年1月1日)(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 (四)劳动节,放假1天(五)端午节,放假1天(六)中秋节,放假1天(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中秋节与春节、清明节、端午节并称为中国汉族的四大传统节日。自2008年起中秋节被列为国家法定节假日 2007年12月14日新修订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将清明、端午和中秋三大传统节日正式列入全民法定公休节日,自2008年开始共有七大全民法定公休节日,分别为元旦、春节、清明、端午、劳动节、中秋和国庆节,全民公休节日的假期通过调整双休日来集中休假,休假时段每年由国务院发布。地方性节日、少数民族传统节日、其他特定群体的节日限于特定群体或局部地区。
第二类
除了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外,还有第二类是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包括: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的青年放假半天)、儿童节(6月1日14周岁以下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
第三类
是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具体节日由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该民族习惯,规定放假日期。用人单位在除了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外的其他休假节日,也应当安排劳动者休假。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270号)规定,我国节假日包括三类,其中有两类为法定节假日。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1949年12月23日政务院发布根据1999年9月18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07年12月1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第一条
为统一全国年节及纪念日的假期,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一)元旦,放假1天(每年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第三条
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
(一)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
(二)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14~28周岁的人为青年)
(三)儿童节(6月1日),不满14周岁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
(四)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
第四条
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由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该民族习惯,规定放假日期。
第五条
二七纪念日、五卅纪念日、七七抗战纪念日、九三抗战胜利纪念日、九一八纪念日、教师节、护士节、记者节、植树节等其他节日、纪念日,均不放假。
第六条
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
第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工资计算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8年1月10日发布通知,按照最新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后,职工全年约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有所调整。这次调整首次应用“月计薪天数”(21.75天)代替此前的“月工作日”(20.92天)来计算加班费基数,因此劳动者节假日的加班费与此前相比略有减少。
应付工资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8年1月10日下发《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劳动者的制度工作时间(即全年总天数减去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由此前的251天减少为250天,则每月工作日由的20.92天调整为20.83天。
该《通知》还首次提出一个“月计薪天数”的概念,用以计算日工资、小时工资,而俗称的节假日加班三薪、公休日加班双薪正是以日工资、小时工资为计算基数。《通知》明确指出,按照《劳动法》第51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也就是说11个节假日即使不上班也应计薪,除去不计薪的104个双休日,月计薪天数应为(365-104)/12,即21.75天,再由月工资收入除以21.75得出日工资水平。以北京市月平均工资3008元为例,则劳动者节假日加班应以138.3元为基数,发放三薪或双薪。
计薪天数
针对节假日多一天对加班费到底有无影响的问题,北京某律师事务所律师证实,“《通知》理清了一个概念,就是‘月计薪天数’。加班工资应以此计算,而月计薪天数只与双休日有关,与法定节假日无关,因此对加班费并无影响。”因此在这个新增的“月计薪天数”的意义上,加班费确实比以前按“月工作日”算减少了,但今后无论法定节假日增加到多少天,都对加班费没有影响。
此前有媒体称,每年的法定节假日从往年的10天增加到11天,劳动者加班费会得到小幅增加。根据新计算方法,这种说法有误。
“以前的算法是错误的。”根据《劳动法》“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的规定,以前一直都是将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均视为不用支付工资,365天刨除这两块所剩天数除以12个月,得出每月工作日,计算日工资和加班工资。而此算法一直与《劳动法》相悖,包括刚刚废止的2000年发布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增加一天的法定节假日对于劳动者的影响仅在于,将多一天休息日按照三薪算加班待遇。
年表
2015年
一、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调休,共3天。1月4日(星期日)上班。
二、春节:2月18日至24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15日(星期日)、2月28日(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节:4月5日放假,4月6日(星期一)补休。
四、劳动节:5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五、端午节:6月20日放假,6月22日(星期一)补休。
六、抗战胜利纪念日:9月3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6日(星期日)上班。
七、中秋节:9月27日放假。
八、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
注:抗战胜利纪念日为一次性假期。
2016年
一、元旦:1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二、春节:2月7日至13日放假调休。2月6日、2月14日上班。
三、清明节:4月4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四、劳动节:5月1日放假,5月2日补休。
五、端午节:6月9日至11日放假调休。6月12日上班。
六、中秋节:9月15日至17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18日上班。
七、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月8日、10月9日上班。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