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有些情形下溯及既往并不违背罪刑法定原则
B.罪刑法定原则要求刑法规范的明确性,但不排斥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
C.对累犯从重处罚,体现了罪刑相适应原则
D.法律主义是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内容之一

【答案】:B
关于A项。我国刑法在时间效力方面应当适用“从旧兼从轻”原则,因此在旧法重于新法的情形下,新法有溯及力,故A项正确。在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的前提下, 有利于被告人的溯及既往是允许的。
关于B项。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是需要法官发挥主观能动性进行价值判断的要件要素,比如,犯X罪,情节严重,判处Y刑。这里的“情节严重”就是个规范的要件要素,何为情节严重,需要法官自己进行主观判断,这个“情节严重”就是不明确的规定,这当然和刑法规范的明确性矛盾。刑法规范的明确性当然要排斥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因此B项错误,当选。
关于C项。罪刑相适应的具体要求为:以客观行为的违法性与主观意识的有责性相结合的罪行程度以及犯罪主体再次犯罪的危险程度作为刑罚的尺度。刑罚既要与犯罪性质相适应,又要与犯罪情节相适应,还要与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相适应。累犯从重是为了从量上补足前次刑罚的欠缺,体现了罪刑相适应原则。因此C项正确。
关于D项。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内容包括:(1)法律主义,是指规定犯罪及其后果的 法律必须是成文的法律,法官只能根据成文法律定罪处罚;(2)禁止事后法—禁止重法溯及既往;(3)禁止不利于被告人的类推解释;(4)禁止绝对不定期刑;(5)禁止处罚不当罚的行为;(6)禁止不均衡的、残虐的刑罚。因此D项正确。
综上,本题的答案是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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