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章的概念

法律期末考试,有可能会考到这个概念,为什么我就找不到呢?法律规章的概念是什么啊?拜托知道的告诉我一下哦~~~~如果有其他的比如法律规章的特征之类的也发一下~

  法律规章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能连在一起使用。
  法律是全体国民意志的体现,国家的统治工具。由享有立法权的立法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依照法定程序制定并颁布,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总称。包括基本法律、普通法律。
  规章是行政性法律规范文件,之所以是规章,是从其制定机关进行划分的。规章主要指国务院组成部门及直属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省、自治区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在它们的职权范围内,为执行法律、法规,需要制定的事项或属于本行政区域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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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1-04
首先请注意,并不存在所谓的“法律规章”这样的一个词汇。
法律就是法律,而规章就是规章。

通常所说的规章,特指行政规章。
· 行政规章是指国务院各部、委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为了管理国家行政事务所制定的法律规范性文件。简言之,行政规章有两个制定主体,第一是国务院的部委,第二是省级(当然包括直辖市)政府和省会城市、较大的市人民政府制定的。效力低于行政法规。
· 部门规章是行政规章的一类,就是指国务院下属各部委制定的行政规章。
· 地方政府规章与上同,也就是行政规章里的一类,是由省级(当然包括直辖市)政府和省会城市、较大的市人民政府制定。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9-01-04
呵呵,法律是法律,规章是规章,虽然都是法律渊源,但在制定、效力、适用范围上都有很大的区别,是不能统称为法律规章的。

法律的渊源(法律形式):指那些来源不同(制定法与非制定法、立法机关制定与政府制定,等等)、因而具有法的不同效力意义和作用的法的外在表现形式。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渊源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宪法
(二)法律
(三)行政法规
(四)地方性法规
(五)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六)行政规章
(七)军队规章和法规
(八)国际条约和国际协定

法律:广义的法律:是指法的整体,包括法律、有法律效力的解释及其行政机关为执行法律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狭义的法律:专指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照立法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规章:规章是一个组织为实现组织目标、确保正常运作及规范成员行为而制定的关于组织性质、组织结构、组织管理等方面的规则与章程。

从以上的概念可以看出,广义的法律是包含着规章的。

法律的特征:
1.法律是一种概括、普遍、严谨的行为规范
2.法律是国家制定和认可的行为规范
3.法律是国家确认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
4,法律是以国家强制为保障实施的行为规范

规章的特征远不如法律这么鲜明,它的制定没有法律严格,也只在一定范围内有强制力。我也是学法律的,考试是不会考规章的特征这种题目的,把法律的特征记好就行了。呵呵。
第3个回答  2009-01-04
法律就是国家按照统治阶级的利益和意志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包括宪法、法律(就狭义而言)、法令、行政法规、条例、规章、判例、习惯法等各种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从以上定义可以看出,规章是法律范畴的一部分。规章多为行政部门的公开行政文件,其具有次于法律的效力,也可以被法院采纳。从效力上看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立法法》第80条规定:“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的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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