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超市偷了几次东西最后一次被抓住罚款以前的还会追究吗

在超市偷了几次东西最后一次被抓住罚款以前的还会追究吗

  对于以前的盗窃行为,如果在6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但如果构成刑法上的“多次盗窃”,则要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
  一、《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6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3年3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1次会议、2013年3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1次会议通过)
  第三条 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
  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盗窃的,应当认定为“入户盗窃”。
  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盗窃,或者为了实施违法犯罪携带其他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器械盗窃的,应当认定为“携带凶器盗窃”。
  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的,应当认定为“扒窃”。
  三、《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 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 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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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1-19
你好,只要你如实交代就会宽大处理,若不说等查出来就没机会了。所以尽量都说吧。
 如果在1000元以上为数额较大,涉嫌盗窃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3年4月4日起施行)
  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若帮到请采纳,谢谢追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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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6-01-19
如果超市没有报警,那就看超市处罚了,超市要是有证据新帐旧账一起算,你也没话可说;如果报警的话,就不单单是罚款的事情了,可能还涉及到盗窃罪。做人嘛,如果你做不到一个帮助他人的好人,那也不要想着歪门邪道挣钱,自己有手有脚的,干嘛去做偷鸡摸狗的事情,光明正大的挣钱用着才安心,望好自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