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性股权交易企业能进新三板吗

如题所述

  可以的,但是要先从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退出,企业挂牌新三板的目的是融资,而目前来说处于创新层的企业更容易融资,因此第一路演建议最好是在满足创新层的条件下,再挂牌新三板【新三板分层的详细介绍可以参考第一路演的新三板问答】。

  建议不要盲目退出,企业先自己评估是否满足新三板企业挂牌条件,在满足一下条件的前提下,再去券商具体咨询,确定可以挂牌新三板了,再从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退出。新三板挂牌条件:

    (1)依法设立且存续(存在并持续)满两年。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申请时股东人数未超过200人(含200人)的股份公司,直接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申请挂牌;申请时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股份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后,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申请办理挂牌手续。

  (2)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主要是指公司专注主营业务,公司自成立以来有持续的经营且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如果公司在挂牌前两个年度出现连续亏损,可能影响挂牌。

  (3)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目前不少公司治理不够规范,例如公司章程仅仅是摆设,未能得到执行等。

  (4)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新三板”委托的股份数量以“股”为单位。公司成立、出资、增资行为合法合规,公司历次股权转让合法合规,公司股权明晰,不存在法律纠纷或者潜在的法律纠纷。

  (5)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

  “新三板”主办券商,同时具有承销与保荐业务及经纪业务的证券公司。企业须经主办券商推荐,双方签署了《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主办券商应完成尽职调查和内核程序,对公司是否符合挂牌条件发表独立意见,并出具推荐报告。

  (6)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

  企业要在新三板成功上市需要满足以上的六大条件,公司本身是依法设立的非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存续满两年;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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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12-28
可以,但是首先要从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退出。
第2个回答  2024-02-02
可以,要先从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退出以后才可以,挂牌新三板,是对企业进入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代办股份报价转让系统的通俗称谓。根据《试点办法》的规定,挂牌企业需要满足的基本条件为1、存续满两年,有限公司变为股份公司的,从有限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2、主营业务突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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