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考上公务员了可是我有乙肝我该怎么办我怕体检过不去

我已经错过两次好机会了
一次是国企 什么都过了 就是体检没有过
一次是建行 也是都通过了 一体检又不要我了
我很伤心 自己在家复习了一个月的公务员考试 我以第一名的成绩被牡丹江市公安局录取 又要体检了 我很害怕 我只想有个好工作 为社会做贡献
我需要工作 I need work
5555555555555555555555 我需要工作 父母都已经老了 而我还在花他们的钱 I need work !!!!
治疗不好的 别我和说治疗的事情

根据最新的人事部关于公务员体检标准的规定,如今的招考公务员体检根本就不能测乙肝两对半。
公务员录取标准第七条明确规定:"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检查排除肝炎的,合格"。这个规定在具体的公务员体检的具体操作中,根本不允许用人单位测乙肝两对半的。
你去参加公务员体检前的半个月之内,去看几次急诊,专门验肝功能,看看转安酶,如果正常,你就大可放心了。你去参加公务员体检的前几天,要注意休息和饮食,保持身体状态的正常。
体检结果只要你肝功能正常,用人单位就没有理由可以拒绝录用你。
如果用人单位不能提出合适的理由来拒绝录用你,你就完全可以进行人事复议或者向当地人事局(人事厅)投诉。
你要记得这样一个事实,就是在你去参加体检之前,笔试和面试的成绩都已经出来了,这种是无法更改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录用你,只有体检环节出现了问题。到这个时候,你要不卑不亢,同时要据理力争,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求用人单位给你一个合理的解释。没有合理的解释,你就可以要求进行人事复议或者向当地人事局(人事厅)投诉。
放心,你只要肝功能正常,就一定能够被录用公务员的。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8-12-28
不是一点没有希望的,你可以做为乙肝病毒携带者,但有一个前提,就是肝功能必须正常,不必灰心,好好保肝降酶治疗,在体检前自己去医院查一下肝功能,这样比较放心一点,我是医务人员,知道乙肝病人把肝功能降至正常 是完全可能的。以后你不要到处说自己是乙肝病人,这样别人也帮不了你,你尽管说自己是乙肝病毒携带者,从没有发过病,但肝功能必须要正常!!!
继续努力吧,祝你好运!也许成功就在这一次呢!
不要把希望寄托于暗箱操作上,先到医院查一次肝功能,如果正常,尽管放心,如果不正常,赶快降酶保肝抗病毒治疗,赶在体检前把肝功能降至正常!
不希望看到一个人才被埋没了!

附:公务员录取标准第七条:
第七条 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检查排除肝炎的,合格。
第2个回答  2015-09-21
公务员对肝病的要求如下:
公务员对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不予以录取。
公务员体检合格要求:

第一条 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
(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
(三)心率每分钟50-60次或100-110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 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
收缩压90mmHg-140mmHg(12.00-18.66Kpa);
舒张压60mmHg-90mmHg (8.00-12.00Kpa)。
第三条 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四条 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五条 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 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第七条 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
第八条 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第九条 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条 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第十一条 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十二条 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第十三条 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条 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第十五条 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条 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十七条 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第十八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条 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条 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佩戴助听器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第二十一条 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
第3个回答  2008-12-28
首先,我想知道您是严重的那种患者还是只是乙肝病原携带者而已,如果是携带者,而肝功能正常的话就完全可以通过体检的,如果他不让通过的话,你完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寻求帮助了。但是即使是携带者,要进公安部门还是不行的,因为公安部门检查严格很多。

其次,如果你是患者的话,那只能很遗憾的告诉您不可以通过。
但是我听说过有人在体检之前服用药物可以让体检的时候显示正常。但是我并不清楚,也不知道可信度有多高。

也确实有找人代替的,如果您实在没办法了,或者可以考虑一下,如果被抓到也只是停考处分,既然没有希望考上,停考也没关系了,是吧?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您~
第4个回答  2018-07-27
请问,您这次体检通过了吗?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