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岳母十天前,自东向西驾驶电动三轮车在机动车道行驶(自东向西有四车道,我岳母在左侧第二车道行驶,据推断我岳母当时听到后面有摩托车行驶的声音,就保持直行,想等摩托车过去后再变道,当时非机动车道有人晾晒玉米,我岳母在自东向西方向的中间车道),被一辆无牌无证、也是自东向西行驶的摩托车从后面撞到电动三轮车的右后侧(当时有看到摩托车行驶的目击者说,摩托车打从东面骑过来的时候就不是个好骑,声音特别大,当时我岳母的三轮车被撞凹进去20多厘米),我岳母当场死亡,肇事者目前已经赔偿了三万五千元作为丧葬费,交警队的事故责任认定还没有下来,肇事者年龄为48岁,当时是下班的途中,肇事者配偶据说有精神疾病,儿子今年刚办完婚礼,家庭条件很差。
经过几次协商,暂定由肇事者赔偿20万元了结此事!但对方一直没有主动协商解决的诚意,而是一而再再而三的找理由“ 商量”。本来是出于双方考虑,毕竟谁都不愿意事情的发生,我们也不想致人于死地,但对方态度的不诚恳,让我们家人感到非常气愤。
1、我想知道此次交通事故是否由肇事者负全责,我岳母有没有被划定次责的可能,如果可能大概是几成?
2、这种情况,按照天津地区的标准,肇事者应该赔偿多少钱?(我岳母为农业户口 今年57岁,务农,家里尚有85岁的婆婆需要照顾)
3、如果我向法院起诉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附带民事赔偿的话,最多可以判他多少年?肇事者就医的费
用是否需要我方承担?(肇事者也因事故导致颅内出血,有轻微脑震荡,目前尚未出院)
4、肇事者伤势严重到什么程度不会被判坐牢,什么样的病情肇事者可以申请保外就医?我最担心的就是这两点,怕通过诉讼无法让对方受到应有的惩罚。
5、因事故发生当天肇事者是在下班途中,我可不可以向法院起诉追究肇事者所在单位的民事赔偿责任? 6、如果法院判决下来以后,肇事者及其家属无能力支付赔偿款的话该怎么办?肇事者所拥有的宅基地是不是也可以作为法院强制执行的对象。
7、我们先收了肇事者的这三万五千元赔偿款,但还未在交警队办理结案和签署协议,会不会影响到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诉讼?
请清楚交通事故处理方面的法律专家或者律师进行解答!万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