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警察伤残证办理流程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1、申请时间。一般因公或因战伤残的警察要在受伤后三年之内提出伤残等级评定申请(不包含因私伤残)。2、申请资料。初次申请时一般要提交伤残本人的书面申请、伤残经过的相关证明、医疗证明材料和近期的二寸免冠彩照,同时要附上个人的档案材料。3、申请方式。伤残警察一般直接向自己的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如果已离职,可以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或乡镇政府提出书面申请。4、伤残鉴定。一般县级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受理申请后,会在20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去制定的医疗机构做伤残鉴定,由专家出具鉴定意见。5、信息公示。当申请人的材料通过初审后,一般在申请人所在地进行伤残评定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一周以上。6、证件领取。当伤残警察符合申请条件,通过审批后,一般由县级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将证件发给伤残警察的所在单位,再由单位转交给个人。7、伤残待遇。伤残警察不仅享受国家提供的特殊待遇,同时享有社会普通残疾人的同等待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四十一条 人民警察因公致残的,与因公致残的现役军人享受国家同样的抚恤和优待。人民警察因公牺牲或者病故的,其家属与因公牺牲或者病故的现役军人家属享受国家同样的抚恤和优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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