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于一个月前骑摩托车不小心撞到一个人,当时检查为骨裂,伤者非本地人 在本地是看病的,无工作,租的房子(民房200元一个月的那种),因为撞伤后父亲为安抚伤者 看完医生后,就把伤者接到家里,为省掉看护费就由母亲来看护病人,因为医生说预计21天后可以痊愈,母亲说就把她放家里吧 不然母亲看护还得两边跑省得麻烦,这期间医药费,我们全付,伤者因为本身有病,每周需要去医院两次,也由我们每次打车送去并接回,所有伙食由我们承担,伤者要吃什么我们买什么,牛奶 鱼 排骨 蹄膀 鸡蛋 等涉及到营养方面的,也一并给了伤者2000元护理费,虽然并没有请护理人员但是我们为了解决事情也按伤者家属要求给了,21天后,预备和伤者谈最终赔偿的问题,把伤者先送到医院复查,谁知道,骨裂情况更严重,现在是骨折了,医生说还需要修养2个月,这期间周围的人都劝我们 不要把伤者接到家里,会被赖上,我们家仔细想想也对,所以复查后,就要求对方还是搬回她自己租住的地方,护理还是由我母亲承担,当时他们也同意并且我们找车帮他们搬走了,但是现在患者和家属估计是觉得在我家住的时候待遇比较好 自己租的房子不好 所以想搬回我家 我们不同意 他们就想强制进入,并且赖着不走, 请问这是否合法,另外 作为肇事者的一方 我们自己护理 营养费全部承担,并且给了2000元护理费,患者无工作是否还要支付误工费 ,除此之外还因承担哪些赔偿,这种情况是私了 还是走法律途径比较好?
首先感谢你的耐心解答
第二个问题补充一下 伤者一直没有工作 农村家庭妇女 一直都是丈夫在外打工 30多岁得病 现40-50岁 也就一直没有务农 是否有误工费呢?
另外 伤者从受伤后没有任何花费 护理 、 医疗费用 、 检查费用、 一日三餐 、住宿 及营养费 外出交通 都由我们支出 如果没支出 是否存在赔偿之类的?除此之外还给了他们2000元 意思先补偿一点
我在前边第2个问答中已经说了,在决心依靠司法途径解决之前,唯一的办法就是协商。
1、道路事故引发的赔偿纠纷,属于民事纠纷;
2、解决民事纠纷的方法只能是协商,只要能协商一致,怎么赔偿修行, 任何人及机构无权干涉;
3、如果难以协商或协商结果难以执行,在双方同意的前提下,可请交管部门出面调解;
4、如果难以调解或调解结果难以执行,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进行裁决;
5、如果裁决难以执行,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法警出面强制解决。
明白了吧?
楼主追加的问题,答案应该很明确了吧?
至于那些“该不该”的规定,在协商阶段,只具备参考价值,不能作为依据,除非双方认可。
只有进入到司法程序的时候,那些规定才具备切实意义。
中国法律的一个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
也就是说:如果对方要求误工费补偿,就要拿出相应的证据,只要证据合法且直接支持误工费补偿的要求。
至于楼主呢,要想反对对方的误工费补偿要求,就要拿出证据,证明对方没有收入,而且该证据本身要合法,取得该证据的方法也要合法。
法院会依据相关法规,审核双方的证据谁更具证明力、公信力,然后进行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