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取消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从2021年3月1日起,全省各地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考试机构不得再组织开展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含新增报名考试、逾期补考、成绩有效期内补考),全省普通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系统将于2021年2月28日24时关闭。
二是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由考试合格发证改为培训合格发证。3月1日前已报名或参加从业资格考试的学员,由学员报名考试所在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原考试模式做好考试发证工作。
办理:
执业资格考试由国家定期举行,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时间。经执业资格考试合格的人员,由国家授予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后,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指定的注册管理机构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所取得的执业资格经注册后,全国范围有效。超过规定的期限不进行注册登记的话,执业资格证书及考试成绩就不再有效。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执业资格
按照国务院改革部署要求,交通运输部印发了《关于做好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交办运〔2020〕66号),明确自2021年3月1日起,各地不再组织开展除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以外的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
对于已通过从业资格考试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按原规定颁发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
在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制度改革实施前,对于已报名未参加从业资格考试,或已参加但未通过从业资格考试的,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根据驾驶员考试需求,优化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安排,方便驾驶员参加考试。
对于在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制度改革实施前取得通用货车半挂车(牵引车)、大型货车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制度改革实施后初次申领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的,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指导相关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按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培训教学大纲》,对驾驶员组织开展道路货物运输从业相关知识的培训并进行结业考核。驾驶员凭《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结业证书》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
对于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制度改革实施后申领相应车型机动车驾驶证的,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指导相关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按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培训教学大纲》开展培训并进行结业考核。驾驶员凭《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结业证书》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
此外,对于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仍然执行现行的从业资格考试制度。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