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圈起来的什么意思啊?请教专业会计师解答,谢谢!

如题所述

先解释第二张图,确认收入有个原则是该是哪天的就是哪天的,我三月份应该收到的利息,就应该在3月份确认收入(投资收益),影响3月份的利润。但问题是人家虽然在3月份做出了给我利息的承诺(合同约定或发表宣告),但实际这个钱要到5月份才能给我,那我拥有的,其实是一个“他们说好了要给我钱的承诺”或者说“等到5月份我可以问他要钱的权力”,即“应该收到但是还没有收到的利息”,等到5月,这个权力用掉了,但是钱收到了,再把应收利息转成银行存款。

再说第一张图,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逻辑差不多,收钱的时候,也是借银行存款,贷应收股利,不管对方(对方)是不是上市公司。但有个问题,对于我的、投资给证券市场上的钱,并不是存在银行一般户里想怎么用就怎么用那种,而是特别的账户,或者说是存在代理证券公司的账户,跟一般银行存款不一样,对于这一类银行存款,我们规定单独放在一个科目叫存出投资款里面。

我说的不严谨,但是好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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