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后交警不能公平公正的处理交通事故,在没有调节的情况下,出示了不合理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本应是一期很明确的追尾交通事故,而交警强制执行给前车认定了责任,在当事人找这期理事故的处理时候交警咨询为何要给前车定责任时,办案民警对当事人进行辱骂、驱逐。不做任何解释,态度极其恶劣,为人民服务的精神难道是这种精神吗?这期交通事故该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