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中山市积分入户需要哪些资料?

如题所述

一、报名条件
  1、在所在镇区居住或工作满一年以上且身体健康的非中山户籍流动人员。
  2、在所在镇区拥有合法自有房产,且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15平方米。

  二、准备资料
  领取、如实填写《**镇流动人员积分入户申报表》;对照积分项目明细,根据自身可以得分的项目准备相应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在户籍地准备的资料
  ●户籍地公安机关核发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籍地计生部门核发《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省外)/《计划生育服务证》(省内), 男性已婚申请者须提交配偶的相应证件。
  ●户籍地民政部门开具婚姻状况证明。
  ●学历证书和学历认证材料。
  学历认证材料由发证学校或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开具;  (2)在暂住地准备的资料
  ●暂(居)住证、16周岁以下子女的儿童随行卡。
  ●社会保险卡(或社保局证明)。
  ●育龄妇女申请者在所在镇区接受计生服务的证明。
  ●房产证、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房地产证的,提供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
  ●劳动合同以及由工作单位开具的合同履行情况证明。
  ●由所在镇区团委、镇区工会等合法志愿机构开具的志愿服务证明。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具的紧缺人才或特殊岗位人才证明。
  ●向所在镇区慈善会、红十字会捐赠的票据;捐献(献血、骨髓、造血干细胞)的证明。
  ●在所在镇区投资创业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在所在镇区投资缴税的,提供纳税凭证(税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

  ●中国人民银行中山市中心支行(中山市悦来南路16号)开具的个人信用报告,也可委托所在镇区流管中心代办。
  暂(居)住证、儿童随行卡、社会养老保险、育龄妇女接受所在镇区计生服务情况可在流管中心查询记录。

  (3) 报名时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技能水平证书、专利创新证书、荣誉贡献证书、见义勇为证书、卫生防疫证件(《儿童出生证》、《儿童接种证》、妇幼保健证明或《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手册》、《儿童保健手册》、婚检报告、《健康证》等)。

  三、注意事项
  1、身份资料、房产证明、计划生育资料必须提交。申请人可先持上述证件参加积分,其他材料完善后补充申报。
  2、从业健康证仅要求在特殊健康条件岗位任职的人员办理,并非所有人都要求办理。
  3、所有积分材料都需提交复印件。对未能即时确认有效性的证件,经申请人同意,需要暂留原件供有关部门鉴定。
  4、申请人提供虚假申请资料的,不予积分;已申请积分的全部清零,在被发现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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