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补课班的同学,是一个女生,补课班结课那天,同学们都比较开心,说是一起去喝酒,那个女生三杯就倒了,靠在我肩上了,我们因为那天比较开心,而且大家都是同学,所以还拍了照片发在了QQ空间里,结果那个女生的男朋友就约我出来,我已经很诚恳的道歉了,但是他还是删我耳光,捏我下巴,让我跪下磕头,让我写道歉信,公开羞辱我,我承认是我做错了,但我本来也没有什么恶意,跟她最多也是同学之间的感情,但是上述情节是不是有点过了,那个男生算不算违法?
另外,扇耳光举动侵犯了你人格权中的健康权;其次,如果他的暴力行为造成了轻伤二级以上,就触犯了刑法,可以提起刑事诉讼。
追问好的好的我知道了,谢谢您
追答不客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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