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邮政局投诉网站

如题所述

根据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2013年第1号令,自2013年3月1日起实施),当快递服务过程中出现延误、丢失、损毁或内件不符的情况时,快递企业有法律责任按照与用户的约定进行赔偿。如果用户与企业未约定赔偿事项,对于已购买保价的快件,应按保价金额赔偿;对于未保价的,依据《邮政法》和《合同法》等法律进行赔偿。

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负责对各自行政区域内的快递市场进行监督和管理,这意味着如果用户遇到此类问题,可以向快递企业所在地的邮政管理机构提出投诉。对于丢失的快件,用户可以选择请求邮政管理机关介入调解以获取赔偿,或者直接通过民事诉讼方式解决争议。

根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二十条,邮政管理部门接到用户申诉后,应在三十日内作出答复,并依法及时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利向邮政管理部门举报违规行为,举报后,管理部门会进行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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