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预付款的增值税发票究竟应该在什么时间开具

如题所述

在货物发出的当天。
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第六条 专用发票开具时限规定如下: 
  (一)采用预收货款、托收承付、委托银行收款结算方式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二)采用交款提货结算方式的,为收到货款的当天。 
  (三)采用赊销、分期付款结算方式的,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四)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为收到受托人送交的代销清单的当天。 
  (五)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按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的,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六)将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七)将货物分配给股东,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一般纳税人必须按规定时限开具专用发票,不得提前或滞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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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4-06
一、营改增后收到预付款时,暂不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待发出商品,确认收入时才开具发票。具体账务处理是:
1、收到预收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2、发出商品,确认收入,开具发票:
借:预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发出商品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二、预收账款科目核算企业按照合同规定或交易双方之约定,而向购买单位或接受劳务的单位在未发出商品或提供劳务时预收的款项。一般包括预收的货款、预收购货定金等。
企业在收到这笔钱时,商品或劳务的销售合同尚未履行,因而不能作为收入入账,只能确认为一项负债,即贷记“预收账款”账户。企业按合同规定提供商品或劳务后,再根据合同的履行情况,逐期将未实现收入转成已实现收入,即借记“预收账款”
账户,贷记有关收入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