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失业金交了10年,辞职的时候我没有领,当时是自愿放弃的,现在的单位又交了9个月

我要再辞职可以领吗?能领多少?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45条的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如果您属于自愿辞职的,就不符合“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条件,就不符合领取失业金的要求。根据该法第46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如您符合领取失业金的条件,且已经缴满10年,则可以领取最长为24个月的失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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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9-29
你说你失业金交了10年
意味着你的社保交了10年(失业金是社保的一部分),当时辞职的时候,你可领也可不领失业金,没有问题
你现在再辞职,完全可以领失业金,失业金是累计叠加的。
你带好离职证明去街道办理失业金,失业金领到的金额大小和时间长短是根据你的缴纳社保的年限和缴纳社保的金额决定的
你去街道办理手续的时候,街道会帮你计算和审计的。追问

离职证明开好了自己拿离职证明去办理就可以吗?还需要别的吗?

追答

拿好你的离职证明即可,不需要别的东西
不过失业金的领取是发放到指定银行的,如果你没有指定银行的卡,就办张指定银行的卡,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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