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下,被投资企业提取盈余公积,投资企业有没有会计分录啊!

如题所述

一、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下,被投资企业提取盈余公积,投资企业不需要做会计处理了,也就没有会计分录了。原因如下:

被投资企业提取盈余公积,做以下会计分录

借:利润分配-提出盈余公积金

贷:盈余公积

以上两个科目都属于权益类科目,被投资企业提取盈余公积使得利润分配金额减少、盈余公积金额增加,但是被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总额没有发生变化,所以投资企业不需要做会计处理了,也就没有分录了。

二、所谓权益就是指被投资方的“所有者权益”,所有者权益包括:

1、股本/实收资本

2、资本公积

3、盈余公积

4、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扩展资料:

投资企业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应当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在被投资单位账面净利润的基础上,应考虑以下因素的影响进行适当的调整:

(1)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投资企业不一致的,应按投资企业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2)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计提的折旧额或摊销额,以及以投资企业取得投资时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资产减值准备金额等对被投资单位净利润的影响。

(3)除考虑对公允价值的调整外,对于投资企业与其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予以抵销。该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的抵销既包括顺流交易也包括逆流交易。但是产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有关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不应予以抵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