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
行车准备
注意收听天气预报和交通广播信息,极端天气下,高速公路将关闭通行;
检查所驾车辆的技术状况:如加速性能状态,车辆转向、制动、轮胎、灯光、后视镜等设备是否正常;
检查:燃料、冷却装置及其液体剩余量,散热器盖是否有拧紧,机油量是否充足,风扇皮带有无损伤;
检查货物装载状况,高速行驶时货物易滚落飞散,货物捆扎应平衡牢固;
随车携带故障车警告标志牌、三角架等停车显示器材,以及车用灭火器;
安排好行车计划,避免疲劳驾驶,尽量不在午夜行车。
行车方式
在加速匝道上提高车速,驶入主车道时不得妨碍已在主车道行驶的车辆,且应先在外侧车道行驶;
汽车驾驶员和前排乘坐人应系好安全带,货车除驾驶室和车厢经核准设有固定座位外,不得载客;
小客车在左、中间行车道行驶,大型客车、货运汽车在右边行车道行驶;
需变更车道或超车时,必须提前开启转向灯,夜间还须变换使用远、近光灯,确认安全后再变更车道,不得持续占用超车道,不得持续骑压车道分界线行驶;
行车最高限速120千米/小时(小客车)、100千米/小时,最低限速60千米/小时,实际根据道路限速指示牌要求行驶;
高速行驶中避免猛打方向盘,如遇有大风时,方向盘不易控制,需降低速度,谨慎驾驶,注意横风;
车辆在高速公路上不得倒车、逆行,不准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转弯,不得进行试车和驾驶教练,不得在匝道上超车或随意停车;
车辆载运危险物品,或者载物长度、宽度、高度超过道路交通管理有关车辆装载规定的,须经主管公安机关批准后,按指定路线、时间、车道、速度行驶;
同一车道的后车与前车之间,必须保持安全间距;遇大风、雨、雪、雾天等恶劣天气时应减速行驶;
车辆驶离高速公路,应按出口预告标志提前进入与出口相接车道减速行驶;从匝道驶离高速公路时,需提前开启右转向灯,驶入减速车道后经匝道驶离;若错过出口,必须继续前行至下个出口才能驶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