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老婆经常吵架,该不该离婚,这样的女人应该不应该要

我在外地上班,每次回家都会吵架,各种繁琐的事,老婆小孩子脾气,不成熟,比较自私。有时候也不做饭,一吵架她就身体不舒服。有时候闹一宿地上打滚。受不了了

具体应由男女双方协商,如果感情确已破裂,协商一致即可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 》有关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三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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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1-02
那你帮她分担点,她挺不容易的,你不在的时候她又当爸又当妈,不要动不动就离婚,能过还是过吧!
第2个回答  2013-11-02
在你们谈恋爱的时候她不也是这样小孩子脾气吗 那个时候可以忍受 为什么现在不能忍了 在你眼里她是自私不成熟 但换做别人眼里她可能就是可爱 你想一想 贤惠 会做饭成熟的妻子是你真的想要的吗 到时候你可能就嫌弃他不够可爱 浪漫了 婚姻就是一场错误 而我们能做的一错再错
第3个回答  2013-11-03
这样的话确实是让人无法忍受,
但是你应该和你老婆 好好沟通下,告诉他不要那样。
如果他不改的话,我想你只能离婚了,因为以他不成熟的性格来看,他完全还是个孩子,根本没有达到结婚的标准,
婚姻不是那么简单的,婚姻是责任,除非你以后把他当女儿养着,这样应该可以生活下去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3-11-02
两口子吵架很正常,小孩子脾气的老婆还是很好哄的,都说女人靠哄,男人靠捧,你多哄哄她不就行了,有时候不做饭很正常,谁都有心情不好的时候,大体上过得去就行,只要不是天天不做饭就可以。再说女人娶回家是过日子的,她身体不好,你可以换另一种方式去跟她沟通,想必你也爱她,不然怎么会走到一块,不要一时头脑发热,让自己后悔,多想想老婆的好处,优点,没准你离了再找一个还如果你老婆呢?你能保证再找一个就没有别的问题?就不吵架?还是好好想想,多沟通,多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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