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三级士官,2001年转业回到黑龙江哈尔滨。十二年的军旅生涯,回来后,民政局安置办只给安排一

我是一名三级士官,2001年转业回到黑龙江哈尔滨。十二年的军旅生涯,回来后,民政局安置办只给安排一些民企,不满意就只能办自谋职业。无奈之下我被迫办理了自谋职业。领取了30000元的补偿。现在我没有工作,没有各种保险。生活陷入困境。现在我才知道,政府对我们是有责任和义务安排我们工作的。并且对我们服役满十年以上的老兵,必须安置事业单位或国企。对当年民政部门的欺骗行为,导致我被迫签的自谋职业书,我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利?我该怎么办?

现在有退伍军人事务部了,可以投诉您的情况。不能让军人为国家服务了最美好青春年华,要为生活而陷入困难。追问

可是向哪里投诉呢?

追答

中国军网上查询退伍军人事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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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3-31
签字表示你已经自愿放弃了,没有人逼你追答

不能因为自己当兵,就认为国家欠你的,你的付出也有相应的回报,高工资,安家费,还可以安置工作。虽然你放弃了,但是确实没有人强迫你。有些事情确实有点不规范,即使是工作人,可能也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当然这只是我个人这样认为的,只供你参考

你已经当了十二年兵,只需要在工厂工作三年,入上职工保险,以后就有养老金,或者自己投养老保险,自己努力点,不能老怨天尤人

追问

可是向哪里投诉呢?民政局能承认他们逼迫你选择自谋职业吗?

第2个回答  2018-04-02
虽然很同情你的情况,但是作为跟你一样的老兵,我得说,你可能有几点理解错误了。第一,服役满10年以上老兵必须安置事业单位或国企,这个政策在2016年前是不存在的。大概是2016-7号文吧,我忘了哪发的了,以前的政策是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都有接收的义务。第二,自谋职业是那个时候的货币化安置政策,虽然很亏,但那是改革时期,国企大规模撤并降改,民企雨后春笋而出现的特殊安置办法。也就是说,只要你签字确认了,就不存在被迫的说发了,这点上法院都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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