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三级士官,2001年转业回到黑龙江哈尔滨。十二年的军旅生涯,回来后,民政局安置办只给安排一些民企,不满意就只能办自谋职业。无奈之下我被迫办理了自谋职业。领取了30000元的补偿。现在我没有工作,没有各种保险。生活陷入困境。现在我才知道,政府对我们是有责任和义务安排我们工作的。并且对我们服役满十年以上的老兵,必须安置事业单位或国企。对当年民政部门的欺骗行为,导致我被迫签的自谋职业书,我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利?我该怎么办?
可是向哪里投诉呢?
追答中国军网上查询退伍军人事务部
不能因为自己当兵,就认为国家欠你的,你的付出也有相应的回报,高工资,安家费,还可以安置工作。虽然你放弃了,但是确实没有人强迫你。有些事情确实有点不规范,即使是工作人,可能也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当然这只是我个人这样认为的,只供你参考
你已经当了十二年兵,只需要在工厂工作三年,入上职工保险,以后就有养老金,或者自己投养老保险,自己努力点,不能老怨天尤人
追问可是向哪里投诉呢?民政局能承认他们逼迫你选择自谋职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