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半夜施工扰民应该向哪个部门投诉

如题所述

如果居民在小区内感觉受到了噪音污染的干扰,首先可以向物业公司反映,让物业公司出面协调解决,因为《城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中明确规定,“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噪声污染行为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如果物业公司沟通协调无果,业主也可以自行拨打12369向环保部门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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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3-17
根据《噪声法》第三十条: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 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 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第五十六条  建筑施工单位违反本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的集中区域内4夜间进行禁止进行的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的,由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由此可见,你反应的情况其管理部门应当是环保部门,可以打环境12369进行投诉,询问其夜间施工是否经审批许可,如果未经许可要求处理,如经许可夜间施工的可以要求予以解释。
第2个回答  2019-02-28
没有明确周六周日是否允许施工。
如果噪声扰民协商未果,可以向环保部门投诉,也可以向法院起诉。
一、国家《城市区域环境噪音标准》规定,在居民区内,户外允许噪音级昼间为50分贝,夜间为40分贝。
一类生活区域夜测50分贝以上,二类生活区域夜测65分贝以上,只要超过晚上22点或至次日早6点的就是扰民了,属于噪音污染。
如果您所处的地方出现了在这些范畴之内的行为就是扰民。
二、因此所说的情形,如果符合上述描述,就是违反了法律规定,可以向所在地的环保部门投诉。
“夜间”是指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的期间。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据此,可以向法院起诉。
第3个回答  2018-08-29
夜间施工扰民,可以打以下电话投诉
1、12345市民服务热线
2、可拨打110
3、12369环保热线
这些电话都可举报夜间施工噪音扰民。

12369主要受理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环境方面的问题。当市民发现身边有此类污染事件时,可拨打110城市联动或12369环保热线投诉。
12369接到的噪音投诉较多,但噪音种类多,归属不同部门管理。建筑工地夜间施工等工业噪声排放限值是属于环保部门负责,当市民不清楚噪声该归哪个部门管理时,可拨打110城市联动,其将根据投诉噪音的种类转接到相关部门。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9-02-28
首先得看是什么噪音
按国家标准GB22337-2008《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1条、4.1条的规定,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和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的设备、设施产生的噪声,在2类生活功能区的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源边界噪声不得超过:昼间60 dB(A)、夜间50 dB(A)的排放限值。
对噪声的监管环保、公安“各管一摊”
目前管理城市噪音主要由环保与公安两个部门负责。
环保局:
工地夜间施工、企事业生产、饮食服务行业噪音
遇噪音可拨12369
环保部门只负责“工地夜间施工、企事业生产、饮食服务行业”噪音的监管。
“比如说建筑工地上打桩、混泥土搅拌等噪音,确实是由环保部门监管的。”
 
公安局:
机动车辆、社会生活类、装修噪音
遇到噪音可拨110
公安部门主要负责:机动车辆、社会生活噪声、室内装修等扰民行为。
  公安部门主要负责处理以下这些“社会生活类”的噪声,比如机动车辆未按规定鸣号的;擅自使用高音喇叭或者其他音响器材,造成社会生活噪声污染且不听劝阻的;在已交付使用的居民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的。又比如在夜间和午间使用电钻、电锯、电刨等产生噪声污染的工具的行为。
其他:
城管局:
可取缔占道,从源头消除噪音
“比如说小贩占道经营,旁边还摆放着高分贝的喇叭,这到底是由谁来处理呢?按照规定这类噪音由公安部门负责。城管部门的职责是对占道经营进行处理,取缔这种行为,自然也就取消了噪音源头。”
港航监督机构:
可以规定船舶禁止行驶及禁止鸣号的地段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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