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和伤残鉴定应该到具体哪个部门办理?是要单位去办理还是个人办理??

我下校实习时在单位因工伤打断掉一跟手指,到现在已经大半年了,工伤的鉴定单位一直没给我做跟别提定残的事了,我也不知道这些程序应该具体怎么走,单位老说些我听不懂得理由来搪塞我,如果我想自己去做这些鉴定应该怎样做

  工伤鉴定本应单位申请,如单位不理,本人应到当地工商局咨询,或申请法律仲裁。如工商部门受理工伤鉴定的申请以后,伤残鉴定就会有规定的程序。请尽快在规定时限内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十九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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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10-26
单位给你提申请,去工伤鉴定部门鉴定,他会指定一个医院帮你鉴定,之后在做赔偿等问题
第2个回答  2008-10-26
你可以自己去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要提交你的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住院病历等。如果单位没有去申请,你可以在一年内去申请。不要因为单位的搪塞错过时间。认定书出来后社保局会给你做伤残等级鉴定。
第3个回答  2008-10-26
自已到劳动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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