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兼职的限制?

依照公务员法,副市长可以兼任公安局长和安全局长吗?到底兼任公职有些什么规定啊?请教高手啊!

第1个回答  2008-10-28
兼任跟兼职是两码事
不允许以获利为目的的兼职的 就是说你是公务员了 就不能再找份其他工作赚钱了 也是不允许经商的 不过变通的方法也有很多
但是 兼任是可以的
第2个回答  2008-10-28
可以兼任,政府部门由上级领导兼任1把手的很常见,特别是公安局、安全局一类的社会稳定部门。很多地方政法委书记还兼公安局长的。
第3个回答  2008-10-28
也不是副市长就一定兼任什么
一般情况下 只是暂时代理而已
公安局局长 兼任副市长。。。
不会很长时间
第4个回答  2008-10-28
1、副市长可以兼任公安局长或安全局长,不是公务员法规定的,是换届时省委规定的。
2、《公务员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公务员因规则需要在机关外兼职,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
这包含两层含义:
第一、公务员任免应以一人一职为原则。现代管理日趋复杂,做好每一个岗位上的工作都需要不断学习、掌握和更新知识,都需要花费很大的心力,集中精神,否则就难以达到本职管理工作的质量要求,实现管理的目标。限制兼职有利于公务员专心致志地搞好本质工作。
第二、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的需审批。为了保证公务员能够更好地履行职责,适应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际需要,在确定工作需要时,可以允许公务员兼职。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2)不得接受报酬。公务员一旦接受公务员的任命,就必须为国家尽职尽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若允许兼职接受报酬,则有可能出现某些公务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私利的情况,因此,不得领取兼职报酬。(3)不得在企业和营利性组织兼职。这既可以防止企业和其他营利性组织利用国家权力从事非法营利活动,也可以防止国家机关及公务员以权谋私,有助于遏止腐败现象的滋生。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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