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

如题所述

1.1 目的


为规范特种设备使用管理,保障特种设备安全经济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则。


1.2 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特种设备目录》范围内特种设备的安全与节能管理。


1.3 使用单位主体责任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则规定,负责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管理,承担特种设备使用安全与节能主体责任。


1.4 监督管理


1.4.1  职责分工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使用安全、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实施监督管理。国家质检总局对全国特种设备使用安全、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1.4.2  使用登记


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依据法定职责,按照本规则的要求负责办理特种设备的使用登记,本规则和其他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安全技术规范)明确不需要办理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除外。


1.4.3  监督检查


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对已经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根据风险状况,按照分类监管原则,确定监督检查重点,制订监督检查计划,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特种设备使用安全、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1.4.4 信息化和安全状况公布


负责办理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应当按照特种设备信息化管理的规定,建立特种设备管理信息系统,及时输入、更新有关数据。


国家质检总局和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应当每年向社会公布特种设备安全总体状况,省级以下(不含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公布本行政区域内的特种设备安全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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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4-23

《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根据《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13号)的规定而制定,为了加强和规范全国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的管理,防止和减少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2017年第4号(质检总局关于发布《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等3个安全技术规范及4个修改单的公告),《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质技监局锅发〔2001〕57号)自2017年8月1日废止。

《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根据《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13号)的规定而制定,为了加强和规范全国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的管理,防止和减少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2017年第4号(质检总局关于发布《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等3个安全技术规范及4个修改单的公告),《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质技监局锅发〔2001〕57号)自2017年8月1日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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