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自己闯红灯有异议怎么申诉

如题所述

对自己闯红灯有异议申诉如下:
1、到车管所的违章处理窗口办理违章;
2、提交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等资料、并领取违章处罚决定书;
3、向工作人员提出申诉并填写行政复议申请表;
4、带上行政复议申请表、处罚决定书、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等资料到当地的公安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同上);
5、申诉受理后交管部门会重新对本次违章的违章内容和处罚作出核对,并在七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以及相应的措施;
6、如果对于复议以后的结果还是不服,则可以提起诉讼。
闯红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况:
1、压线后,及时刹住。无论是车速过快赶上黄灯变红灯没刹住车,还是前边有大车挡住视线没看到红灯等原因,压线或出了线,不算闯红灯,只要不再前进,或者后退;
2、礼让特殊车辆。后方出现救护车、消防车、警车等特殊车辆,即使红灯也要礼让,事后如收到违章通知,可向车管所解释,或申请复议,一般违章记录就会解除;
3、跟大车后误闯。在大车后,因为视线被挡,跟着闯了红灯,如果被电子眼拍到,是可以到车管所申请复议的,也能撤销违章记录;
4、信号灯和交警手势有冲突。在有交警指挥的路口时,机动车辆要按照交警指挥的指示前行,一般是不会被拍得,如果被拍到也能到车管所申请撤销违章记录。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或者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六十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使用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对违法行为信息进行管理。对记录和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信息应当及时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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